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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532
冻干精制人白细胞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本品系用特定的诱生剂诱导健康人白细胞,经提取后制成的冻干干扰素注射剂。用于某些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的辅助治疗,对免疫缺陷性疾病也有一定疗效。

    1 制造

    1.1制造要求

    1.1.1白细胞

    献血员供血应符合献血员体检及化验标准。一次供血不超过400ml,供全血间隔在3个月以上。

    白细胞的分离,应在采血后48小时内进行。活细胞数应达到90%以上。

    1.1.2诱生病毒

    采用新城疫病毒(NDV)F株或仙台病毒,经检定血凝效价达到适宜滴度,方可投产。

    1.1.3培养液

    采用RPMI-1640,内含适量人血清和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不得使用β椖邗0防嗫股亍R部捎闷渌室伺嘌骸?/P>

    1.1.4制造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冷库及各种生产用具,必须专用,严禁与其他异种蛋白质混用。制造工作室建筑应便于清洁、消毒、防霉。在制造过程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细菌及热原质污染。直接接触制品的用具,用后应立即洗净,用前应除热原质及灭菌处理。

    1.1.5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规定,未纳入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分析纯。

    1.2制造工艺

    1.2.1诱生病毒

    采用9~10日龄健康鸡胚,于尿囊腔接种适量病毒,37℃培养48~72小时,鸡胚发育良好,病毒达到适宜滴度后,收集尿囊液,并做无菌试验,合格后合并,抽样做滴度测定,放?/FONT>20℃待用。亦可用其他适宜方法制备诱生病毒。

    1.2.2 白细胞悬液

    用离心法分离血浆,吸取白细胞层,用氯化铵液裂解红细胞,或用其他适宜方法分离白细胞。然后用培养液稀释,以每ml含活细胞1.0×107为宜。

    1.2.3 起动与诱生

    白细胞悬液中加入少许白细胞干扰素,于37℃水浴搅拌培育2小时,加入适量诱生病毒,待干扰素效价达到最高峰时,收集上清,即为粗制干扰素,置?/FONT>20℃保存。

    1.2.4 纯化

    在粗制干扰素(效价应在1.0×104IU以上)中加入硫氰酸钾盐析,然后分别在酸性和碱性条件下用乙醇分级沉淀,去除杂蛋白,再用硫氰酸钾提纯一次。亦可采用经卫生部批准的其他适宜方法。

    1.2.5 溶解、透析或超滤

    检查硫氰酸钾为阴性,除菌过滤后进行半成品检定。合格后方可分装、冻干。

    1.2.6 半成品检定

    半成品应做理化检查和比活性测定,比活性应≥1.0×106IU/mg蛋白。加入人血白蛋白作保护剂后,应做无菌试验、安全试验和热原质试验。试验方法及判定标准同成品检定。

    1.2.7 冻干

    按《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1.2.5项规定进行冻干,但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

    2 成品检定

    2.1 外观

    本品应为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加水溶解后,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不得有摇不散的颗粒。

    2.2 化学检定

    按《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2.2.1 水分测定

    水分含量应≤3%(g/g)。

    2.2.2 pH值

    pH值应为6.8~7.8。

    2.2.3 硫氰酸钾残余量测定。

    取2滴干扰素原液加2滴9%三氯化铁溶液,不呈现微红色为合格。

    2.3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每批抽样品不少于10支。

    2.4 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 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每只家兔静脉注射0.2ml(2×105IU)。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1项要求进行。

    2.5 全试验

    2.5.1 豚鼠试验

    用体重300~400g豚鼠2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干扰素1ml(1.0×106IU),观察7天,动特健存,每只体重增加者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4只豚鼠复试一次,判定标准同前。

    2.5.2 小白鼠试验

    用体重18~20g小白鼠5只,每只腹腔注射干扰素0.5ml(5×105IU),半小时内动物不应有明显的异常反应,继续观察7天,动物均健存,每只体重增加者判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10只小白鼠复试一次,判定标准同前。

    2.6 HBsAg检测

    每安瓿冻干制品(1ml装)加0.1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用敏感性为1ng/ml以下的试剂盒测定,应为阴性。

    2.7 效价测定

    按附录方法测定,应为标示量的80%~150%。

    2.8 残余牛血清蛋白含量测定

    如采用组织培养法制备诱生病毒,则成品中残余牛血清蛋白含量应≤50ng/支。

    3 规格

    1.0×106IU/支

    4 保存与效期

    应保存于10℃以下。有效期自品效价检定合格之日起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