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脉诊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失神者亡。黄帝曰:善”,见《素问》卷四第十三《移精变气论篇》。自“黄帝曰:余闻揆度奇恒”至“诊要毕矣”,见《素问》卷四第十五《玉版论要篇》。自“诊病之始”至末,见《素问》卷三第十《五脏生成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九《五味所宜五脏生病大论》,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下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欲临病人,观死生,决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之光,可得闻乎?
闻决死生之要也。
平按:《素问》无“黄帝问于岐伯曰”六字①。注“决”字,袁刻误作“次”。
①“六字”应作“七字”。又,今本《素问》作“帝曰:善”。
岐伯曰:色脉者,上帝之所贵也,先师之所传也。上古之时,使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时、阴阳、八风、六合,不离其常,变化相移,以观其妙,以知其要。
上帝,上古帝王者也。贷季,上古真者也。上帝使贷季调理人之色脉,令通神明,外合五行、四时、阴阳、八风、六合等物变化常道,深观常道物理之妙,能知深妙脉色之用也。
平按:《素问》“上古”下,无“之时”二字;“贷”上有“僦”字。“六合”,“六”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
欲知其要,则色脉是矣。
安生未病之要,无加色脉,故为要也。
平按:注“加”字,袁刻作“如”。
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帝求其要,则其要已。
形色外见为阳,故应日也。脉血内见为阴,故应月也。日应三百六十日也,月应十二月也,故知色脉以为要也。
平按:《素问》“帝求”作“常求”;“要已”作“要也”。
夫色脉之变化,以应四时之胜,此上帝之所贵,以合于神明也,所以远死而近生也,四时和气为胜,上代帝王,贵为帝道,用合神明,以宝于生,所以远死,长生久视也。
平按:《素问》“色”下无“脉”字;“之胜”作“之脉”。
上道以长,命曰圣王。
上帝理色脉,通神明,合于常道,长生久视者,称曰圣王也。
平按:“上道”《素问》作“生道”。
中古之治病,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
未病之病至已,方服汤液,以其病微,故十日病除也。
平按:《素问》“病”字不重。
十日不已,治以草荄,草荄之枝,本末为眇,标本已得,邪气乃服。
荄,古来反,草根茎也。眇,亡绍反。药草根茎,疗病之要也。服汤液十日不已,可服药草根茎枝叶,丸散醪醴,又得病本药末,故邪气皆伏也。
平按:《素问》上“荄”字作“苏”;“为眇”作“为助”。
暮代之治病也则不然,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顺,病形已成,乃欲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前云上古、中古,黄帝之时即以为暮代。下黄帝曰上古、中古、当今之时,即其信也。疗病者,疗已病之病也。暮代疗病,与古不同,凡有五别:一则不知根寻四时之疗,二则不知色脉法于日月之异,三则不审病之逆顺,四则不知病成未成,五则不知所行疗方。故欲以微针汤液,去其已成之病也。
平按:《素问》“暮代”作“暮世”;“逆顺”作“逆从”。
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旧病未已,新病复起。
凶,许容反,恶勇也。以微针小液,攻已成之病,更加他病,不工而勇于事,故曰凶也。
平按:“凶”下原缺一字,应据《素问》仍作“凶”,袁刻不重。“旧病”《素问》作“故病”。
黄帝曰:愿闻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逆顺倒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言失知色脉,不知损益也。
平按:“逆顺倒行”《素问》作“逆从到行”。
黄帝曰:余闻其要于夫子,夫子言不离脉色,脉色此余之所知也。[
平按:“脉色”二字,《素问》作“色脉”,不重。]岐伯曰:治之极于一。黄帝曰:何谓一?岐伯曰:一者因得之。黄帝曰:奈何?岐伯曰: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顺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黄帝曰:善。
一,得神也。得神,谓问病得其意也。得其意者,加之针药,去死得生,故曰昌也。
平按:《素问》“顺”作“从”。
黄帝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岐伯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恒病。
切求其病,得其处,知其浅深,故曰揆度也。奇者,有病不得以四时死,故曰奇也。恒者,有病以四时死,不失其常,故曰恒也。
平按:“言奇恒病”《素问》作“言奇病也”。
请言道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迴,迴则不转,乃失其机。
数,理也。请言道其至理。其至理者,五色五脉之变,揆度奇恒之机,道在其一,谓之神转。神转者,神清鉴动之谓也。若鉴而不动,则不通物变,故失机。
平按:“请”《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作谓。”“迴”《素问》作“回”。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命曰合生机。
神动物之理者,近于万物机微之妙,故书玉版,命曰合于养生之机也。
平按:“生机”《素问》作“玉机”。注“养生”,“养”字袁刻误作“义”。
客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人之五时正王色上,相乘色见,名曰客色。客色见面上下左右各当正色所乘要处者,有病也。
平按:“客色”《素问》作“容色”,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容作客。”
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其色夭面兑,不为治。
五色各有二种:一者生色,赤如鸡冠;二者死色,赤如衃血。其赤色轻浅,不如鸡冠,此有病也,其病最轻,故以汤液,十日得已。赤色复深,不如鸡冠,其病次轻,故以汤液,二十一日方已。赤色大深,不如鸡冠,其病将重,故以药醪,百日方差。赤色如衃血,其病必死,面兑赤色,皆不可瘳也。兑,尖小,谓面瘦无肉也。
平按:“色夭”上,《素问》无“其”字;“治”上无“为”字。“兑”《素问》作“脱”。“夭”,袁刻作“赤”。
百日尽已,然脉短气绝死,病温最甚死。
色大深者,疗经百日,然脉短气来绝者,亦死。病温脉短气绝,亦死也。
平按:《素问》“已”下无“然”字;“最”作“虚”。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顺。女子右为逆,左为顺;男子左为逆,右为顺。
要,色见生病之处,谓是色部上下左右也。上者部上,下者部下,左者部左,右者部右。凡相克之色见者,见部上为逆,部下为顺。见女子部右当要,故为逆也;见女子部左非其要,故为顺也。见男子部左要处,故为逆也;见男子部右非其要处,故为顺也。
平按:“顺”《素问》作“从”。
易,重阳死,重阴死。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阴阳反他,揆度事也。
阴盛反阳为病,阳盛反阴为病,还用阴阳,权衡虚实,补泻相夺,此为奇恒事也。直知阴阳反他,此为揆度事也。
平按:《素问》“揆度”上,无“阴阳反他”四字。
搏脉痹辟,寒热之交。
脉动之时,二脉相搏附而动,不能相去者,此为痹辟之病,是寒热之气相交搏也。
平按:“辟”《素问》作“躄”。
脉孤为消,阴阳之脉各独见为孤,如足少阳脉气独见,无厥阴者,病为消瘅也。
平按:注“消瘅”,袁刻作“消痹”。
虚为泄,为夺血。
病泄利夺血者,其脉虚也。
平按:“虚为泄”《素问》作“气虚泄”。
孤为逆,虚为顺。
阴阳各独见,其时盛者,为逆;独见虚者,气易和,故为顺也。
行奇恒之法,以大阴为始,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行所胜曰顺,顺则活。
太阴,肺手太阴脉,主气者也。欲行补泻权衡相夺之法,以太阴五行之气以为始也。行五行气于不胜,被他乘克,故为逆死也;行于所胜,能克于他,故为顺也。假令肝病,以金疗之,即行所不胜也;以土疗之,即行所胜也。
平按:《素问》“太阴”下无“为”字;“顺”作“从”。
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八风克胜,四时代胜,平为终始也。
逆行一过,不复数,诊要毕矣。
八风四时,顺行所胜也。若逆行一胜,为一过也。再过为死,故不数也。假令肝病,肺气来乘为一过,再过即死也,故不至于数也。此为诊要理极,故为毕也。
平按:《素问》“数”上有“可”字。注“肺气”,袁刻作“肺脉”。
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得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者,五脉也。
诊五脏之脉,以知其病,故为其母。母,本也。
平按:《素问》“得”作“知”。
是以头痛癫疾,下虚上实,过在少阴、巨阳,甚则入肾。
肾脉足少阴为里,脏也;膀胱脉足太阳①为表,腑也。少阴在舌本以下②,太阳在头,故为上也。少阴虚,太阳实,故为头痛癫疾也。此之二脉盛则入脏也。
平按:“少阴”上,《素问》、《甲乙》有“足”字。“巨阳”《甲乙》作“太阳”。注“少阴虚”,“阴”字袁刻作“阳”。
①“足太阳”之后,仁和寺本有“脉”字。
②“下”,人卫本注曰:此后疑脱“故为下也”四字。
徇蒙招尤,目□耳聋,下实上虚,过在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徇蒙,谓眩冒也。招尤,谓目招摇、头动战尤也。尤,音宥。过者,少阳脉虚,厥阴实也。
平按:“□”未详,《素问》作“冥”,《灵枢》作“瞑”,恐系“瞑”字传写之讹。“少阳”上,《素问》、《甲乙》有“足”字。又《素问》新校正云:“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义未甚显。徇蒙者,谓目睑瞤动疾数而矇暗也。”
腹满□胀,支肢鬲胠,下厥上冒,过在足太阴、阳明。
脾脏胃腑二经病也。
平按:“支鬲胠”《甲乙》作“支满胠胁”,《素问》作“支鬲胠胁”。“□”,袁刻作“瞋”。
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肺脏大肠腑二经病。
平按:“厥”《甲乙》作“病”,注云:“《素问》作厥。”
心烦头痛,病在鬲中,过在手巨阳、少阴。
手太阳上头,故头痛也。心脏、小肠腑二经病也。后之三脉皆有入脏,略而不言也。
平按:此一段《甲乙》作“胸中痛、支满、腰脊相引而痛,过在手少阴、太阳。”注引《素问》与本书同。
夫脉之小大滑涩浮沉,可以指别也;
寸口六脉之形,指下得之,故曰指别。
五脏之象,可以类推;
皮、肉、筋、脉、骨等,五脏外形,故为象也。五脉为五象之类,推脉可以知也。
平按:注“五象”,袁刻作“五脏”。
上医相音,可以意识;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
耳听五音,目察五色,以合于脉,用此三种候人病者,所为皆当,故得万全也。
平按:“上医”《素问》作“五脏”。
赤脉之至也,喘而坚,诊之有积气在中,时害于食,名曰心痹,心脉手少阴属火色赤,故曰赤脉。赤脉,夏脉。夏脉如钩,其气来盛去衰,以为平好。今动如人喘又坚,故有积气在胸中,满闷妨食,名曰心痹。积者阴气,聚者阳气;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积者其始有常处,聚者发无根本、无所留止也。
平按:“诊之”《素问》、《甲乙》作“诊曰”。
得之外疾思虑而心虚,故邪从之。
得之急疾思虑外事,劳伤心虚,邪气因袭,不从内传,以为痹也。
平按:注“心虚”,“心”字原缺,谨依经文作“心”。
白脉之至也,喘而浮,上虚下实,惊,有积气在胸中,喘而虚,名曰肺痹,寒热,肺脉手太阴属金也,色白,故曰白脉。白脉,秋脉。秋脉如浮,其气来轻虚以浮,来急去散,以为平好。今虽得浮,然动如人喘,即知肺气并心,心实故惊,肺虚故有积气在于胸中,出气多嘘,名曰肺。亦以肺虚,故病寒热也。
平按:“惊有”,“有”字《甲乙》作“为”。
得之醉而使内。
以因酒醉力意入房,喘呼伤肺之所致也。
黄脉之至也,大而虚,有积气在腹中,有厥气,名曰厥疝,女子同法,脾脉足太阴属土色黄,故曰黄脉。黄脉好者,代而不见;恶者,见时脉大而虚,即知积气在于腹中,腹中厥气,名曰厥疝,男女同病。
平按:“黄脉”一段,《素问》在“青脉”一段下。注“同病”,袁刻“同”误作“内”。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脾主四肢,急促用力,四肢汗出,受风所致。
青脉之至也,长而左右弹,有积气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肝脉足厥阴属木色青,故曰青脉。青脉,春脉。春脉如弦,气来濡弱软虚而滑,端直以长,以为平好。今青脉至,长而左右弹,即知有积气在心下,支胠而妨,名曰肝痹。
平按:《甲乙》“左”上有“弦”字。注“妨”下,袁刻有“食”字。
得之寒湿,与疝同法,腰痛足清头痛;
得之因于寒湿,足冷而上,以成其病,与疝病同。足厥阴脉从足循少腹上头,故腰足头痛。
平按:《甲乙》注云:“一本云:头脉紧。”
黑脉之至也,上坚而大,有积气在腹中与阴,名曰肾痹,肾脉足少阴属水色黑,故曰黑脉。黑脉,冬脉。冬脉如营,其气来沉而搏,以为平好。今黑脉至,上坚而大,即知有积气在腹中及阴中,名曰肾痹。
平按:“腹中”《素问》作“小腹”,《甲乙》作“少腹”。
得之沐浴清水而卧。
得之因以冷水沐发及洗浴而卧也。
凡相五色之奇脉,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
相前五色异脉,先相于面五色者,见面得黄色,目之四色见于面者,以土为本,故皆生。
平按:注“以土为本”,袁刻“土”作“上”。
面青目赤,肝病心乘,名曰实邪。
面赤目白,心病肺乘,名曰微邪。
面青目黑,肝病肾乘,名曰虚邪。
面黑目白,肾病肺乘,亦曰虚邪。
面赤目青者,心病肝乘,名曰虚邪。
平按:《素问》无“者”字。
皆死。
此之五色,皆为他克,不得其时,不疗皆死。但色难知,且依一义如此也。
平按:《素问》“死”字下有“也”字。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欲临病人,观死生,决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之光,可得闻乎?
闻决死生之要也。
平按:《素问》无“黄帝问于岐伯曰”六字①。注“决”字,袁刻误作“次”。
①“六字”应作“七字”。又,今本《素问》作“帝曰:善”。
岐伯曰:色脉者,上帝之所贵也,先师之所传也。上古之时,使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时、阴阳、八风、六合,不离其常,变化相移,以观其妙,以知其要。
上帝,上古帝王者也。贷季,上古真者也。上帝使贷季调理人之色脉,令通神明,外合五行、四时、阴阳、八风、六合等物变化常道,深观常道物理之妙,能知深妙脉色之用也。
平按:《素问》“上古”下,无“之时”二字;“贷”上有“僦”字。“六合”,“六”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
欲知其要,则色脉是矣。
安生未病之要,无加色脉,故为要也。
平按:注“加”字,袁刻作“如”。
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帝求其要,则其要已。
形色外见为阳,故应日也。脉血内见为阴,故应月也。日应三百六十日也,月应十二月也,故知色脉以为要也。
平按:《素问》“帝求”作“常求”;“要已”作“要也”。
夫色脉之变化,以应四时之胜,此上帝之所贵,以合于神明也,所以远死而近生也,四时和气为胜,上代帝王,贵为帝道,用合神明,以宝于生,所以远死,长生久视也。
平按:《素问》“色”下无“脉”字;“之胜”作“之脉”。
上道以长,命曰圣王。
上帝理色脉,通神明,合于常道,长生久视者,称曰圣王也。
平按:“上道”《素问》作“生道”。
中古之治病,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
未病之病至已,方服汤液,以其病微,故十日病除也。
平按:《素问》“病”字不重。
十日不已,治以草荄,草荄之枝,本末为眇,标本已得,邪气乃服。
荄,古来反,草根茎也。眇,亡绍反。药草根茎,疗病之要也。服汤液十日不已,可服药草根茎枝叶,丸散醪醴,又得病本药末,故邪气皆伏也。
平按:《素问》上“荄”字作“苏”;“为眇”作“为助”。
暮代之治病也则不然,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顺,病形已成,乃欲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前云上古、中古,黄帝之时即以为暮代。下黄帝曰上古、中古、当今之时,即其信也。疗病者,疗已病之病也。暮代疗病,与古不同,凡有五别:一则不知根寻四时之疗,二则不知色脉法于日月之异,三则不审病之逆顺,四则不知病成未成,五则不知所行疗方。故欲以微针汤液,去其已成之病也。
平按:《素问》“暮代”作“暮世”;“逆顺”作“逆从”。
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旧病未已,新病复起。
凶,许容反,恶勇也。以微针小液,攻已成之病,更加他病,不工而勇于事,故曰凶也。
平按:“凶”下原缺一字,应据《素问》仍作“凶”,袁刻不重。“旧病”《素问》作“故病”。
黄帝曰:愿闻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逆顺倒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言失知色脉,不知损益也。
平按:“逆顺倒行”《素问》作“逆从到行”。
黄帝曰:余闻其要于夫子,夫子言不离脉色,脉色此余之所知也。[
平按:“脉色”二字,《素问》作“色脉”,不重。]岐伯曰:治之极于一。黄帝曰:何谓一?岐伯曰:一者因得之。黄帝曰:奈何?岐伯曰: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顺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黄帝曰:善。
一,得神也。得神,谓问病得其意也。得其意者,加之针药,去死得生,故曰昌也。
平按:《素问》“顺”作“从”。
黄帝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岐伯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恒病。
切求其病,得其处,知其浅深,故曰揆度也。奇者,有病不得以四时死,故曰奇也。恒者,有病以四时死,不失其常,故曰恒也。
平按:“言奇恒病”《素问》作“言奇病也”。
请言道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迴,迴则不转,乃失其机。
数,理也。请言道其至理。其至理者,五色五脉之变,揆度奇恒之机,道在其一,谓之神转。神转者,神清鉴动之谓也。若鉴而不动,则不通物变,故失机。
平按:“请”《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作谓。”“迴”《素问》作“回”。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命曰合生机。
神动物之理者,近于万物机微之妙,故书玉版,命曰合于养生之机也。
平按:“生机”《素问》作“玉机”。注“养生”,“养”字袁刻误作“义”。
客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人之五时正王色上,相乘色见,名曰客色。客色见面上下左右各当正色所乘要处者,有病也。
平按:“客色”《素问》作“容色”,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容作客。”
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其色夭面兑,不为治。
五色各有二种:一者生色,赤如鸡冠;二者死色,赤如衃血。其赤色轻浅,不如鸡冠,此有病也,其病最轻,故以汤液,十日得已。赤色复深,不如鸡冠,其病次轻,故以汤液,二十一日方已。赤色大深,不如鸡冠,其病将重,故以药醪,百日方差。赤色如衃血,其病必死,面兑赤色,皆不可瘳也。兑,尖小,谓面瘦无肉也。
平按:“色夭”上,《素问》无“其”字;“治”上无“为”字。“兑”《素问》作“脱”。“夭”,袁刻作“赤”。
百日尽已,然脉短气绝死,病温最甚死。
色大深者,疗经百日,然脉短气来绝者,亦死。病温脉短气绝,亦死也。
平按:《素问》“已”下无“然”字;“最”作“虚”。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顺。女子右为逆,左为顺;男子左为逆,右为顺。
要,色见生病之处,谓是色部上下左右也。上者部上,下者部下,左者部左,右者部右。凡相克之色见者,见部上为逆,部下为顺。见女子部右当要,故为逆也;见女子部左非其要,故为顺也。见男子部左要处,故为逆也;见男子部右非其要处,故为顺也。
平按:“顺”《素问》作“从”。
易,重阳死,重阴死。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阴阳反他,揆度事也。
阴盛反阳为病,阳盛反阴为病,还用阴阳,权衡虚实,补泻相夺,此为奇恒事也。直知阴阳反他,此为揆度事也。
平按:《素问》“揆度”上,无“阴阳反他”四字。
搏脉痹辟,寒热之交。
脉动之时,二脉相搏附而动,不能相去者,此为痹辟之病,是寒热之气相交搏也。
平按:“辟”《素问》作“躄”。
脉孤为消,阴阳之脉各独见为孤,如足少阳脉气独见,无厥阴者,病为消瘅也。
平按:注“消瘅”,袁刻作“消痹”。
虚为泄,为夺血。
病泄利夺血者,其脉虚也。
平按:“虚为泄”《素问》作“气虚泄”。
孤为逆,虚为顺。
阴阳各独见,其时盛者,为逆;独见虚者,气易和,故为顺也。
行奇恒之法,以大阴为始,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行所胜曰顺,顺则活。
太阴,肺手太阴脉,主气者也。欲行补泻权衡相夺之法,以太阴五行之气以为始也。行五行气于不胜,被他乘克,故为逆死也;行于所胜,能克于他,故为顺也。假令肝病,以金疗之,即行所不胜也;以土疗之,即行所胜也。
平按:《素问》“太阴”下无“为”字;“顺”作“从”。
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八风克胜,四时代胜,平为终始也。
逆行一过,不复数,诊要毕矣。
八风四时,顺行所胜也。若逆行一胜,为一过也。再过为死,故不数也。假令肝病,肺气来乘为一过,再过即死也,故不至于数也。此为诊要理极,故为毕也。
平按:《素问》“数”上有“可”字。注“肺气”,袁刻作“肺脉”。
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得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者,五脉也。
诊五脏之脉,以知其病,故为其母。母,本也。
平按:《素问》“得”作“知”。
是以头痛癫疾,下虚上实,过在少阴、巨阳,甚则入肾。
肾脉足少阴为里,脏也;膀胱脉足太阳①为表,腑也。少阴在舌本以下②,太阳在头,故为上也。少阴虚,太阳实,故为头痛癫疾也。此之二脉盛则入脏也。
平按:“少阴”上,《素问》、《甲乙》有“足”字。“巨阳”《甲乙》作“太阳”。注“少阴虚”,“阴”字袁刻作“阳”。
①“足太阳”之后,仁和寺本有“脉”字。
②“下”,人卫本注曰:此后疑脱“故为下也”四字。
徇蒙招尤,目□耳聋,下实上虚,过在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徇蒙,谓眩冒也。招尤,谓目招摇、头动战尤也。尤,音宥。过者,少阳脉虚,厥阴实也。
平按:“□”未详,《素问》作“冥”,《灵枢》作“瞑”,恐系“瞑”字传写之讹。“少阳”上,《素问》、《甲乙》有“足”字。又《素问》新校正云:“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义未甚显。徇蒙者,谓目睑瞤动疾数而矇暗也。”
腹满□胀,支肢鬲胠,下厥上冒,过在足太阴、阳明。
脾脏胃腑二经病也。
平按:“支鬲胠”《甲乙》作“支满胠胁”,《素问》作“支鬲胠胁”。“□”,袁刻作“瞋”。
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肺脏大肠腑二经病。
平按:“厥”《甲乙》作“病”,注云:“《素问》作厥。”
心烦头痛,病在鬲中,过在手巨阳、少阴。
手太阳上头,故头痛也。心脏、小肠腑二经病也。后之三脉皆有入脏,略而不言也。
平按:此一段《甲乙》作“胸中痛、支满、腰脊相引而痛,过在手少阴、太阳。”注引《素问》与本书同。
夫脉之小大滑涩浮沉,可以指别也;
寸口六脉之形,指下得之,故曰指别。
五脏之象,可以类推;
皮、肉、筋、脉、骨等,五脏外形,故为象也。五脉为五象之类,推脉可以知也。
平按:注“五象”,袁刻作“五脏”。
上医相音,可以意识;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
耳听五音,目察五色,以合于脉,用此三种候人病者,所为皆当,故得万全也。
平按:“上医”《素问》作“五脏”。
赤脉之至也,喘而坚,诊之有积气在中,时害于食,名曰心痹,心脉手少阴属火色赤,故曰赤脉。赤脉,夏脉。夏脉如钩,其气来盛去衰,以为平好。今动如人喘又坚,故有积气在胸中,满闷妨食,名曰心痹。积者阴气,聚者阳气;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积者其始有常处,聚者发无根本、无所留止也。
平按:“诊之”《素问》、《甲乙》作“诊曰”。
得之外疾思虑而心虚,故邪从之。
得之急疾思虑外事,劳伤心虚,邪气因袭,不从内传,以为痹也。
平按:注“心虚”,“心”字原缺,谨依经文作“心”。
白脉之至也,喘而浮,上虚下实,惊,有积气在胸中,喘而虚,名曰肺痹,寒热,肺脉手太阴属金也,色白,故曰白脉。白脉,秋脉。秋脉如浮,其气来轻虚以浮,来急去散,以为平好。今虽得浮,然动如人喘,即知肺气并心,心实故惊,肺虚故有积气在于胸中,出气多嘘,名曰肺。亦以肺虚,故病寒热也。
平按:“惊有”,“有”字《甲乙》作“为”。
得之醉而使内。
以因酒醉力意入房,喘呼伤肺之所致也。
黄脉之至也,大而虚,有积气在腹中,有厥气,名曰厥疝,女子同法,脾脉足太阴属土色黄,故曰黄脉。黄脉好者,代而不见;恶者,见时脉大而虚,即知积气在于腹中,腹中厥气,名曰厥疝,男女同病。
平按:“黄脉”一段,《素问》在“青脉”一段下。注“同病”,袁刻“同”误作“内”。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脾主四肢,急促用力,四肢汗出,受风所致。
青脉之至也,长而左右弹,有积气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肝脉足厥阴属木色青,故曰青脉。青脉,春脉。春脉如弦,气来濡弱软虚而滑,端直以长,以为平好。今青脉至,长而左右弹,即知有积气在心下,支胠而妨,名曰肝痹。
平按:《甲乙》“左”上有“弦”字。注“妨”下,袁刻有“食”字。
得之寒湿,与疝同法,腰痛足清头痛;
得之因于寒湿,足冷而上,以成其病,与疝病同。足厥阴脉从足循少腹上头,故腰足头痛。
平按:《甲乙》注云:“一本云:头脉紧。”
黑脉之至也,上坚而大,有积气在腹中与阴,名曰肾痹,肾脉足少阴属水色黑,故曰黑脉。黑脉,冬脉。冬脉如营,其气来沉而搏,以为平好。今黑脉至,上坚而大,即知有积气在腹中及阴中,名曰肾痹。
平按:“腹中”《素问》作“小腹”,《甲乙》作“少腹”。
得之沐浴清水而卧。
得之因以冷水沐发及洗浴而卧也。
凡相五色之奇脉,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
相前五色异脉,先相于面五色者,见面得黄色,目之四色见于面者,以土为本,故皆生。
平按:注“以土为本”,袁刻“土”作“上”。
面青目赤,肝病心乘,名曰实邪。
面赤目白,心病肺乘,名曰微邪。
面青目黑,肝病肾乘,名曰虚邪。
面黑目白,肾病肺乘,亦曰虚邪。
面赤目青者,心病肝乘,名曰虚邪。
平按:《素问》无“者”字。
皆死。
此之五色,皆为他克,不得其时,不疗皆死。但色难知,且依一义如此也。
平按:《素问》“死”字下有“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