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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6904
营卫气别
     ①“营卫气别”,萧本作佚。今据仁和寺本补。

    平按:此篇自“溢于中”以上,残脱不完,篇目亦不可考。其自“黄帝曰:营气之道”至“肺,流”,凡二十字,从《灵枢》、《甲乙》〈营气篇〉补入。自“溢于中”以下至“逆顺之常也”,见《灵枢》卷四第十六《营气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营气篇》。自“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八《营卫生会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一《营卫三焦篇》。

    编者按:自篇首至“传之于肺,流”(即“平按”所言:“溢于中”以上),仁和寺本存,萧氏未经见也。今依仁和寺本补足,并于每段“

    编者按”之后附以校记。又按:自篇首至“故昼不精,夜不得瞑”,见《灵枢·营卫生会第十八》,又见《甲乙经·营卫三焦第十一》。

    黄帝问岐伯曰:人焉受气?

    人之生也,禀气而生,未知禀受何气?

    编者按:“岐伯”二字《甲乙经》无。“岐”字之前,《灵枢》有“于”字。

    阴阳焉会?

    未知所受阴阳正气如何会?

    编者按:“会”字,原缺下三分之一,据经文,当作“会”字。又,“会”字下有空白,疑或有一“也”字。

    何气为营?何气为卫?营安从生?卫于焉会?

    问营卫知名之所由,□□□气生处。

    编者按:“何气为卫”四字,仁和寺本缺,唯“何”字残存上部,谨依《灵枢》、《甲乙经》补。“卫于焉会”《甲乙经》作“卫于从会”。注“气生处”之前缺三字,第三字剩最下一横笔,待考。

    老壮不同气,阴阳异位,愿闻其会。

    问□□□。

    编者按:“阳异”、“闻”三字,仁和寺本残,谨依《灵枢》、《甲乙经》补。

    岐伯答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人之受气,受谷气也。肺以□气,故谷之精气传之与肺。□□气传与脏腑,故脏腑皆受气于肺也。

    编者按:“答”《甲乙经》作“对”。“于胃”二字残,据《灵枢》、《甲乙经》补。“以传肺”《灵枢》作“以传与肺”,《甲乙经》作“气传于肺”。注“肺以”后所缺一字,疑为“主”字。“故”字,仁和寺本残存右半部,据文义,谨拟作“故”。

    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之□气为营,谷□浊气为□。

    编者按:“浊”字,仁和寺本残存左半部“氵”,谨依《灵枢》、《甲乙经》补。注原缺四字,考上下文义,此两句当作“谷之清气为营,谷之浊气为卫”。

    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清血之气□于□□,□□□以营于身,故曰营气。谷之浊气在于外,亦周身不住卫身,故曰卫气也。

    编者按:此段经文,仁和寺本仅残存“营”、“中卫”三字,谨依《灵枢》补作“营在脉中,卫在脉外”,《甲乙经》作“营行脉中,卫行脉外”。注“清血之气□于□□”所缺三字,虫蚀不完,玩其剩形,似当为“行”、“脉中”三字。“不住卫身”,“不”字原缺上部一横笔,谨据文义补。

    营周不休,营气法天,营身不息,故曰不休。

    五十而复大会。

    营气营身五十周已,大会于两手太阴中也。

    阴阳相贯,如环毋端。

    营气起于中焦,下络大肠,上膈入[肺],以肺系横出掖下,至于大指、次指之端,入手阳明,从手阳明入足阳明,次入足太阴,次入手少阴,次入手太阳,次入足太阳,次入足[少阴,次入]手心主,次入手[少阳],次入足太阳,次入足厥阴,还[手太阴,阴]阳[相贯],终而复始,与天地同[纪,故]曰如环无端也。

    编者按:“毋”《灵枢》、《甲乙经》均作“无”。此段杨注缺字甚多,难以一一叙述,凡文中以“[]”括之者,均为原仁和寺本或缺或残之字,其中文字为编者所拟加,仅供参考。下同。

    卫气行于阴二十五度,行于阳亦二十五度,分为昼夜,以下言卫气之行也。度,周也。阴者,五脏也。阳者,三阳脉也。卫气昼行三阳[之脉]二十五周,夜行五脏亦二十五周,故曰分为昼夜也。

    编者按:仁和寺本“卫气行”与“行于阴二十五度”之文断开,其断处注有“十一行缺”四小字。细考《灵枢·营卫生会篇》,“卫气行”三字与下文“于阴二十五度”正相衔接,中间并无缺文。“于阴二十五度”,“五”字原缺,据《灵枢》、《甲乙经》补;“行于阳亦”,“于”、“亦”二字残缺,据《灵枢》补,《甲乙经》无“亦”字。注“之脉”、“曰分”四字原缺,谨依其剩笔及上下文义补。

    故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

    气,卫气也。阳,日阳也。阴,夜阴也。卫气至平旦[自]太阳而[出,行于三]阳,[至]夜阴[时,行]肾等五脏,[阳]气[已]止也。

    编者按:“气”字《甲乙经》无。“而止”二字,仁和寺本残,谨据《灵枢》、《甲乙经》补。

    故日中而阳陇为重阳,陇,大也,日中阳极,故为大也。日为阳也,极至日中,故曰重阳也。

    编者按:“故日中”,《灵枢》作“故曰日中”。注“日中阳极”,“极”字缺下半部,细玩其残形,复参以下文“极至日中”,及下节注文“夜半为阴极”,当为“极”字。

    夜半而阴陇为重阴。

    夜为阴极,至夜半,故曰重阴也。

    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为昼夜。

    内,五脏也。外,三阳也。卫气夜行五脏二十五周,昼行三阳二十五周,阴阳会昼夜也。

    编者按:注“三阳二十五周”,“五”字原钞残缺上部一横笔,据文义谨拟作“五”。

    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而阳尽而阴受气。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毋已,与天地同纪。

    [阴阳]之气更盛衰,终而复始,[此]为物[化]之[常]也。夜半万人[皆卧],人气与[阴气合,故曰]合阴。平旦[阳气]生,日中名为[合阳]□□夜……□。

    编者按:“夜半为阴陇”,“半”字下部残缺,“陇”字右半部残缺,据《灵枢》、《甲乙经》补。“而阴衰”三字,仁和寺本缺(空三格),今据《灵枢》、《甲乙经》补。两“受气”之后,《灵枢》均有“矣”字。“日中而阳陇”,《灵枢》、《甲乙经》均作“日中为阳陇”,“中”字原缺,据二经补。“日入而阳尽”,“而”字《灵枢》、《甲乙经》均无。“命曰”《甲乙经》作“名曰”。“毋已”,《灵枢》、《甲乙经》均作“无已”。

    黄帝问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气使然?少壮不夜寤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肌肉枯,气道涩,五脏之气相薄,其营气衰小而卫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得瞑。

    [民]年反。以下[言]老、壮之人营卫气异也。营气衰小,脉中□□也;卫气内伐,脉外气衰。伐,蹇息也。

    编者按:“黄帝问曰”《灵枢》作“黄帝曰”,《甲乙经》作“曰”。“少壮不夜寤者”《灵枢》作“少壮之人不昼瞑者”。前“何气使然”,《甲乙经》无。“气道通”《甲乙经》作“气道利”。“营卫”《灵枢》、《甲乙经》均作“荣卫”。“不失其常”,“失”字仁和寺本缺,今据《灵枢》、《甲乙经》补。“老者之气血衰”,“衰”字《甲乙经》作“减”。“肌肉枯”上,《灵枢》、《甲乙经》均有“其”字。“相薄”,《灵枢》作“相搏”。“衰小”《灵枢》、《甲乙经》均作“衰少”。“伐”,仁和寺本均作“代”(杨注亦作“代”),盖传写之误也,据《灵枢》、《甲乙经》改。“夜不得瞑”,《灵枢》作“夜不瞑”,《甲乙经》作“而夜不得瞑”。注“民”、“言”二字残缺不完,据文义补。

    黄帝曰:宗气之道,内谷为宝。

    人之生也,以气为宗。宗气之□,无贵内谷。谷,谷即肠□□□也,肠胃[宗]□□□最重,故名宝也。

    编者按:“宗”字,《灵枢·营气篇》作“营”。萧本此处加“平按”曰:“《甲乙经》无‘黄帝曰’三字。”

    谷入于胃,乃传之于肺,流①溢于中,布散于外,谷入胃已,精浊下流,清精注肺,肺得其气,流溢五脏,布散六腑也。

    ①“流”字之后,萧本原有“

    平按:以上从《灵枢》、《甲乙经》〈营气篇〉补入。”萧氏所补仅为《太素》经文,今已从仁和寺本补入全文。

    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毋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

    精专血气,常营无已,名曰营气也。

    故气从太阴出,注于阳明,上行至面,注足阳明,下行至跗,注大指间,与太阴合,以下言营行十二经脉也。气,营气也。营气起于中焦,并胃口出上焦之后,注手太阴、手阳明,乃之足阳明也。

    平按:“出”下,《甲乙》有“循臂内上廉”五字。注“于阳明”《灵枢》、《甲乙》作“注手阳明”。《灵枢》无“至面”二字。

    上行抵脾。从脾注心中,循手少阴出掖下臂,注小指之端,合手太阳,上行乘掖出□内,注目内眦,上颠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行注小指之端,足太阴脉注心中,从心中循手少阴脉行也。合者,合手小指端也。上颠下项者,十二经中,手太阳脉支者,别颊上□抵鼻至目内眦;手②太阳脉,起目内眦。此言上颠者,循手太阳气至目内眦,合足太阳之气,与之共行,上顶下项,然后称合,理亦无违也。

    平按:“抵脾”《灵枢》作“抵髀”。“掖”《灵枢》、《甲乙》均作“腋”,下同,不再举。“下臂,注小指之端”,《灵枢》无“之端”二字。“尻”下,《灵枢》、《甲乙》有“下”字。

    ②人卫本注曰:手,详文义当是“足”字之误。

    循足心,注足少阴,上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注[平按:“注”《灵枢》、《甲乙》作“主”。]脉出掖下臂,入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平按:《甲乙》作“手中指”。]还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平按:“胆”《甲乙》作“膻”]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大指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别者,[平按:《灵枢》、《甲乙》作“其支别者”。]上额循颠下项中,循脊入骶,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之行逆顺之常也。

    问曰:肝脉足厥阴,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颠。此言足厥阴脉循喉咙究于畜门,循颠入骶等是督脉者,未知督脉与足厥阴同异何如?答曰:足厥阴脉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上至于颠,与督脉会。督脉自从畜门上额至颠,下项入骶,与厥阴不同。此言别者上额循颠之言,乃是营气行足厥阴至畜门,别于厥阴之脉,循督上额至颠,下项入骶络阴器,上循腹里入缺盆,复别于督脉,注于肺中,复出手太阴之脉,此是营气循列度数常行之道,与足厥阴及督脉各异也。颃颡,当会厌上双孔。畜门,鼻孔也。逆顺者,在手循阴而出,循阳而入;在足循阴而入,循阳而出,此为营气行逆顺常也。

    平按:“此营气之行”《甲乙》作“此营气之所行也”。

    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行?岐伯答曰:营出于中焦,卫出于上焦。

    夫三焦者,上焦在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理在膻中;中焦在胃中口,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理在脐旁;下焦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其理在脐下一寸。故营出中焦者,出胃中口也;卫出上焦者,出胃上口也。

    平按:“从行”《灵枢》作“从来”;《甲乙》作“从始”,无“岐伯答”三字。

    黄帝曰:愿闻三焦之所出。

    前问营卫二气所出,出于三焦,未知上焦卫气出在何处?故致斯问。

    平按:《甲乙》无“黄帝曰:愿闻”至①下“岐伯曰”十三字。

    ①“至”,萧本原作“及”,当系传写之误,今据文义改为“至”。考《甲乙经》,从“黄帝曰:愿闻”至下节“岐伯曰”正十三字也。

    岐伯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布胸中,走掖,循太阴之分而行,还注阳明,上至舌,咽胃之际,名胃上口。胃之上口出气,即循咽上布于胸中,从胸中之掖,循肺脉手太阴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阳明脉,循指上廉上至下齿中。气到于舌,故曰上至舌也。此则上焦所出与卫气同,所行之道与营共行也。

    平按:“布”上,《灵枢》、《甲乙》有“而”字。“还注阳明”《灵枢》作“还至阳明”,《甲乙》作“还至手阳明”。注“从胸中”,“从”字袁刻作“循”。

    下足阳明,其脉还出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侠鼻孔与足阳明合。足阳明下行至足太阴等,与营气俱行也。

    平按:“下足阳明”《甲乙》作“下注足阳明”。注“交人中”,“交”字袁刻误作“夹”。

    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周而复大会于手太阴。

    营气行昼,故即行阳也;行夜,故即行阴也。其气循二十八脉十六丈二尺,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故一日一夜行五十周,平旦会手太阴脉也。一度有一周,五十周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卫气循营气行,终而复始,常行无已也。

    平按:“行于阳”二句,《甲乙》作“行于阴阳各二十五度”;“一周也”作“为一周”;“故”下有“日夜”二字;“复”

    下有“始”字。

    黄帝曰:人有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则出,或出于面,或出于背,或出于身半,其不循营卫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气慓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故命曰漏洩。

    蒸,之冰反,火气上行也。卫气在于脉外分肉之间,腠理伤风,因热饮食,毛蒸理泄,腠理内开。慓,芳昭反,急也。悍,胡旦反,勇也。言卫气勇急,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谓之漏泄风也。

    平按:“营卫气”《灵枢》、《甲乙》无“营”字。“命曰”《甲乙》作“名曰”,袁刻脱“命”字。“洩”《灵枢》、《甲乙》均作“泄”。

    黄帝曰:愿闻其中焦之所出。岐伯曰:中焦亦并胃口,出上焦之后,此所谓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以奉生身,泌,音必。中焦在胃中口,中焦之气,从胃中口出已,并胃上口,出上焦之后,□五谷之气也,泌去糟粕,承津液之汁,化其精微者,注入手太阴脉中,变赤称血,以奉生身。

    平按:《甲乙》无“黄帝曰”至“岐伯曰”十四字。《灵枢》“胃口”作“胃中”。《灵枢》、《甲乙》“承津液”,“承”字均作“蒸”。注“五谷”上原缺一字,依经文拟作“受”。

    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

    人眼受血,所以能视,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贵,莫先于血,故得行于十二经络之道,以营于身,故曰营气也。隧,道也。故中焦□□营气也。

    平按:“命曰营气”《甲乙》无“气”字。注“中焦”下原缺二字,因上节问中焦之所出,故此处拟作“所出”二字。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何也?岐伯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类焉。故夺血者毋汗,夺气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毋两生。

    营卫者,人之至精之气,然精非气也;血者神明之气,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气无异也。毋血亦死,毋气亦死,故有两死也;有血亦生,有气亦生,随有一①即生,故毋两生也。

    ①“一”,萧本误作“二”。今据仁和寺本改。

    黄帝曰:愿闻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

    回肠,大肠也。下焦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而不内,此下焦处也。济泌别汁,循下焦渗入膀胱,此下焦气液也。膀胱,尿脬也。

    平按:《甲乙》无“黄帝曰”至“岐伯答”十四字;“而成”作“而为”;“济泌”作“渗泄”。

    黄帝曰:人饮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以滑,故后谷入而先谷出焉。

    其气悍者,酒为熟谷之气,又热,故气悍□□□。

    平按:注“又热”,袁刻脱“又”字。“悍”下原缺三字,依经文拟作“以滑也”三字。

    黄帝曰:善。余闻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

    上焦之气,如雾在天,雾含水气,谓如雪雾也。沤,屋豆反,久渍也。中焦血气在脉中,润一顷,谓之沤也。下焦之气溲液等,如沟渎流在地也。

    平按:注“雪”字,恐系“雲”字传写之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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