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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651
第一节 哺乳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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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襁褓之护持

    婴孩初生,其净重约为五斤至七斤之间,父母身材长大者,产儿恒较大而重,父母身材短小者,产儿恒较 小而轻,女孩则较男孩稍轻,然纤弱女子,产儿虽小,初不因之而妨及康健,若护持有方,将来长成之后,体 格或亦能变为伟大也。惟初生骨胳皮肤,无不柔嫩,护持之方,殊非容易,有其常识,更须有诚挚爱儿之心, 方能体贴入微,婴孩获其实益也。今将襁褓时期之应须注意者,择要述之如后。

    婴孩初生,皮肤上充盈血液,故呈高度之红色,谓之胎肤。胎肤上且护以颇长之毳毛,此种红色,生后一 星期内,渐次减退,其胎肤亦渐次脱落,在此时期,皮肤之柔嫩异常,最易擦破,最好宜常易内衣,勤加拂拭, 洗面可先用乳汁涂抹,再用毛巾蘸温开水揩干,则皮肤光洁,腠理致密,浴身洗口洗眼,均宜规定时期为之, 总以清洁而无碍于儿体为合度。

    婴孩初生,其头围与胸围约相等,均为一尺,或头围竟稍大,但胸围之发育应较速,半年之后,胸围应大 于头围,否则即非健康之儿矣。

    婴孩初生,哺乳宜迟至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之后,生后三四日,吸取乳量亦不能过多,此时胎粪之排泄不 少,儿身体重,往往较出生时为轻,俗语谓之收身,非属病征,亦有偶尔现发热之象,亦非病征,以儿体中干 燥缺水也,此种现象,不久即恢复常态。若久而体重不增,发热不退者,则为病征,宜亟设法医治矣。

    婴孩初生,睡眠之时甚多(每日夜约为十四小时至十六小时),不必屡屡警之使醒,若觉饥饿,自能醒而 索乳,其有终日沉睡不醒者,则防有游丹及脐风发热等证,宜注意审察,以防患于未然。

    婴孩之肠,其比例较成人为长,因其吸收滋养之力弱,故不得不长也。婴孩之胃,不若成人之在水准位置, 殆垂直接于食管,故乳后摇动其体,极易吐乳。

    婴孩衣服,不可过暖,过暖则令筋骨柔弱,宜时见风日,不见风日,则令肌肤脆软,往往成童之儿,体质 软弱,动辄感冒,实由襁褓时所造成者,不在少数也。

    婴孩不可闻啼即抱,一抱便乳,因此最足以养成其好啼之恶习,而于乳食方面,亦有漫无限制之弊也。最 良之育婴法,除吃乳外,勿必保抱,宜安置有轮床筐内,略为摇动,使之肢体舒适,气血宣畅,即在夜间,亦 不同睡一床。

    婴孩与乳母同睡,须防其口对儿之囟门,时时吹气,久则儿能致病,乳头亦不可任令长含口中,在婴孩有 闷毙之险,在乳母亦有乳吹之患。

    婴孩屎尿布片宜勤换,勿令屎尿久留身上,换时切忌当风,如用水揩拭,须用温水,其布片日晒须要摊凉, 火烘须要退热,如此庶可免除风寒暑湿燥火等症。

    婴孩初生,三四个月内,只宜横抱,至百日之后,方可渐渐竖抱。竖抱之时,宜注意头项,勿使倾斜倒侧。

    半岁之内,不可令多坐,恐致脊骨受伤,不可令久立,恐致腿骨弯曲。又当睡卧之时,不可令其常侧一面,致 使头骨歪斜,损其仪容。

    婴孩初生,听觉极钝,几等于无闻,然二三日后,发达极速,数星期后,已锐敏异常,故小儿之近旁,不 可发高声,恐伤其听觉,雷鸣放炮时,宜掩耳以保护之。

    婴孩初生,未剃胎头前,不可戴帽,晴和之天气,宜抱儿出 外,数见风日,如是可使儿气血强盛,腠理坚固,堪耐风寒,不易得病,庶自幼至长,少见鼻塞拖涕之状。

    婴孩衣服宜宽大,使其易于发育,婴孩又可习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令儿中风寒。

    婴孩当消息,无令多汗出,汗出多则致虚损,易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戒之。

    婴孩当时验其溺色,如小便少停,变成米泔水状者,此必肠胃不清,有发热之象。

    婴孩当时验其粪色,色深黄苍老而细腻者,为无病之粪色,少带溏薄者,因乳食使然,亦非病象,倘所食 为牛乳、代乳粉之类,则粪便必较用人乳者为干。若嫩黄不苍,渣滓不能全细,则胃中火力,有不到之处,若 淡黄则火力不到,食仅半化,若色青色白,则病象成矣,故于粪色不正之际,先宜早为之防。

    婴孩每星期宜磅因称一次,验其体重有无增加,若不增而反减者,防有疾病之暗伏,切宜注意,不可忽视。

    二、哺乳之方法

    婴孩哺乳,乳汁宜慎为选择,时间宜妥为规定,哺法宜精密可靠,则婴孩健康茁长,疾病常无由以生。奈 世人对于婴孩哺乳,恒以为有乳可食,其他更无问题,以致肠胃之病,层见叠出,疳积等症,亦积渐而成,可 不戒惧。兹将哺乳之方法,择要述之如后。

    婴孩之自乳者,为母宜戒忧怒、酒醉、淫欲等事,如有之,切勿骤然与乳。母睡勿与乳,恐食乳过多而伤 脾胃。与乳之时,宜略为挤去宿乳,然后与吮,则少有停滞之患。

    选择乳母,年龄宜在三十五岁以下,性情温和,体格健全者,过肥过瘦,皆有不宜,至有曾患梅毒及神经 性病、肺病、黄胆、喘息、香港脚、近视、重听等,更有大患,不可姑息雇用。凡乳母之乳房充实高起,乳汁白 而甘浓,其子女无病健全者,方可 雇用之。

    乳母之食料,宜清淡而富有滋养料者为合,牛乳、鸡蛋、猪蹄、青菜之类,于乳母最为相宜。

    乳母生子一年左右者,再哺婴孩则不适于用,盖哺婴孩至十个月之久,则乳汁将历二年,已清淡而无滋补 之力矣。故雇用乳母,须考查其儿生日期,初生至三月以内者,最为适用,以哺至十个月或一周岁为止。

    有孕之乳母,不可哺儿。骤患风寒感冒者,哺乳亦宜暂行停止,代以乳粉或乳糕。

    人乳不足,须添用牛乳者,人乳、牛乳宜分隔时间与之,不可一时并用,恐成停积之患。

    每日择二三次,于乳毕之后,与婴孩以鲜橘汁一羹匙,能辅助消化,增加营养,最为有益,如吃牛乳、 乳粉者,更不可或缺,俾润泽肠胃,使大便有序。

    婴孩哺乳之时间,在我国普通社会,往往漫无标准,最为有害,按照婴孩消化力,哺乳时间,宜隔二 小时至三小时一次,稍长则宜隔四小时一次,晚间之次数,愈少愈妙,至于每次哺乳之 时间,约以十五分钟为率,乳质少者,略为超过之,乳质多者,略为减少之。

    婴孩初乳,乳母宜将乳头洗净,每次哺乳之后,均宜保持其清洁,或用棉花洗过而以清洁之布片覆之。

    婴孩六个月之内,只宜吃乳,不宜兼吃糕饼、粥饭,七个月后,可略吃粥饭,亦不可与肉类荤腥, 盖儿生六个月内,尚无消化米粉质之能力,十个月内,尚无消化肉类等之能力也。

    哺乳无一定之时间,常能养成不规则之睡眠,故夜啼之类,恒由夜间多抱多乳而引起,盖夜间少睡, 必白日多睡,白日愈多睡,夜间愈少睡而夜啼养成矣,如遇有此等情形,不可稍存姑息,宜亟设法矫正之。

    饮乳量过多之小儿,大都在哺乳中或哺乳后,吐出乳汁,睡眠不安,啼哭多屁,排尿频数,大便多而次 数亦为之增加。

    饮乳量过少之小儿,因身体疲倦,易于饮乳未了时,实时睡去,但经短时间后,忽以响大之饥饿号叫而复 醒,儿体外观萎枯弛缓,腹部凹陷,尿量减少,大便次数少而量微,为暗褐或带青色之粘液状粪便。

    饮乳量过多之小儿,虽呈消化过度之状,但小儿贪食天成,索乳依然,宜渐为减低其量,使于不知不觉 间校正之,不得已时,或每日一二次仅予以开水代乳。饮乳量过少之小儿,虽呈饥 饿憔悴之状,但此时胃力不振,不可骤予过饱,反致停积,宜渐为增加其量,俾得调整其胃气。

    婴孩有病,临时不宜断乳,当夏令时,亦不宜断乳,盖此际消化之力薄弱, 予以他种食物,颇有不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