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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696
春秋战国时期临床各科成就
     春秋战国时期承周制,医学已有疾医(内科医生)、疡医(外伤科医生)、食医(营养医生)和兽医之分是肯定的。《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扁鹊曾为带下医、小儿医、耳目痹医(五官科),说明从周过渡到春秋战国时期,医学渐趋专科化倾向。

    一、内科疾病

    在一些非医学文献中也记述了内科杂病的病证表现与病因,例如《山海经》已有瘕、瘿、风、狂、疟和疫疾等十余种;有些还论述了症状与证候。

    《周礼》中,已记载季节变换与疾病的关系,例如所叙春季多发头痛,夏季易发疮疡,秋季常流行疟疾,冬季以咳嗽喘息为多见。这是通过对四时季节变换和气候失常等不同致病因素的观察中,反映了当时对部分内科杂病病因的认识。

    《吕氏春秋·尽数》中不仅论证了瘿,而且观察到本病的发生与所在地的水质有密切关系。至於医学文献对内科杂病的认识与论述已更为深入。例如:

    《五十二病方》,并非内科专著,但也反映了当时对内科杂病的认识水平。其论述多以观察各种疾病的特点入手,例如“痫证”,就是以疾病发作时与马、羊等动物某些形态相似,而命名“马痫”、“羊痫”等,这种命名法在后世医家的著作中多有启示,《黄帝内经》对内科杂病的认识,已联系病因,脏腑经络气血以及病状特点来进行分类,已突出了类的概念。注意抓某类疾病的共同特点,对临床治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以风为共同病因而引起的疾病甚多,有肝风、心风、脾风、肺风、肾风、首风、大风、病风、偏风、风痹等。其中五脏风多属外感热性病范畴;偏风是指脑血管疾患,疠风、大风多指麻风病等。

    《内经》对急症的认识也很突出。它把突然发作、病情危重的疾病称为“卒病”、“暴病”、“暴疾”,范围所及达数十种,其中以内科病居多。有的突出症状特点,如痉证、呕血;有的以病因命名,如伤寒;有的以疾病性质别类,如热病;有的按病机区分,如厥逆;有的根据病位冠名,如心痛。内容多散见于各篇,但也有以“举痛论”、“厥论”、“厥病”、“热论”、“热病”、“刺热论”、“评热病论”等设专篇以论专病者。

    《内经》还为中医治疗学提出许多正确的治则治法,因而对提高内科临床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外科疾病

    在中国医学史上,人们同化脓性感染,外伤等的斗争,从而积累的外科治疗经验。例如:砭石,是已知的最早的医疗工具,当是新石器时代的产物,或更早些。汉·许慎在解释“砭”字时指出:“以石刺病”谓之砭,《灵枢·玉版》更明确认为:“故其已成脓血者,其唯砭石铍锋之所取也。”原始人的钻颅术、拔牙成形等,无论其有否外科治疗目的,但均对外科之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外科医疗技术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了外科专门人才和专门外科机构的设立,据《周礼·天官冢宰》所载,周代已设有疡医。“医师”明确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等四科。当时的疡医即外科,是四科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对比脓性感染的病因疾病鉴别、症状诊断以及某些治疗原则和技术、手术方法等。已能作出比较正确的阐释,其理论在后世也有不断发展与进步。

    《灵枢·痈疽篇》更设专篇依次由头面、项颈、胸腹四肢等论述了不同部位的痈疽,对其大小、颜色软硬、疼痛性质、诊断治疗原则以及预后等,作了相当系统的叙述。如咽喉部位的“猛疽”,发于颈部的夭疽,发于颈腋之“马刀挟瘿”等20条种。治疗方法此期大约已有内、外用药物治疗、切开引流和手术截趾、指等三类。再如截趾以治疗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外科手术疗法,指出:“发于足指,名曰脱疽,其状赤黑者,死不治。不赤黑者,不死。治之不衰,急斩去之,不去则死矣”。尤其可贵的是《内经》已发明和运用放腹水的医疗技术。《内经》时代,不但能用筒针于腹部脐下三寸处作为腹腔穿刺点以放腹水,更已有了“束身令实,夏饮补药”的护理原则。《五十二病方》以次论述了诸伤、伤痉、婴儿索痉、婴儿病痫、婴儿瘛、狂犬病、体臭、皮肤病、毒箭伤、蝎伤、蛭伤、毒蛇伤、疣、癫痫、白癜风、肋间神经炎、毒虫伤、麻风、人病马痫、人病羊痫、人病蛇痫、泌尿系结石、腹股沟斜疝、内、外痔与瘘管以及痈疽、下肢烧伤等等共计52种疾病,从现代概念理解几乎完全可以视为外科疾病。故《五十二病方》很可能就是《汉书·艺文志》存目的《金疮瘛疭方》。再从该书所达到的科学水平作些叙述,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当时外科诊治水平所达到的高度。例如:

    诸伤:论述了人体被金刃等伤所造成的疼痛、出血、瘢痕等病症以及各种用酒止痛等治疗方法;伤痉:由于金刃等外伤而引致之痉症。按其所叙:“风入伤,身伸而不能屈”之病因、症状描述,可断定即破伤风。在其治疗的六个处方中,包括有炒盐令黄,布囊淬酒以“熨头”,取药汁“强启其口,为灌之”,…同时,从治疗方法和用药剂型的多样,也能反映出此时对破伤风的认识和治疗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冥病:即麻风病。“其所发毋恒处,或在鼻,或在口旁,或齿龈,或在手指,使人鼻缺指断”。尽管由于文字有缺损,但仍然可以看出先秦医学家对麻风病病困、发病部位、症状与预后已有比较正确的认识;穨:即穨,属阴囊病范围,其中用以治疗腹股沟斜疝的疝气罩,或为疝气带,已有发明。如“穿小瓠壶,令其孔尽容穨者肾与(月最),即令穨者烦(握)瓠,东向坐于东陈垣下,即纳肾(月最)于壶孔中,…再摩之”。这种还纳疝内容入腹,再将缩小的阴囊纳入壶卢内,壶卢底部压迫疝环处而阴茎从壶卢孔穿出不影响排除小便的医疗技术,其设计已十分精巧。这种技术同后世所应用的疝气罩、疝气带等器具,在科学原理和使用价值上有相似之处。此外,该书在治疗腹股沟斜疝上还创造了外科手术疗法,其手术虽然比较原始,但有效和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如所强调:“……,先上卵,引下其皮,以砭穿其旁,口口汁及膏口,挠以醇口,又灸其,勿令风及,易瘳。……”其文虽有缺损,但仍可清楚看出其手术方法与步骤是:先将阴囊之疝内容还纳入腹.然后将皮表向下引牵,再用砭石穿刺其疝旁部位,使破出血汁等。并于其伤口挠以醇酒,再用火灸其疮面,并且强调不要接触风的护理要求,如此造成疝环部位创伤,加之酒与灸刺激烧熨,局部必然形成较深广的瘢痕,很可能因此而闭锁其疝环,从而达到疝修补术手治疗目的。

    痔:《五十二病方》已有脉痔、牡痔、牝痔、血痔、巢(肛门瘘管)以及肛门部搔痒、脱肛(人州出)等病名诊断、鉴别诊断、医疗技术的论述。仅就医疗与外科手术水平而言,对于“如鼠乳状,末大本小,有孔其中”之牡痔,已有进行烧灼结扎痔根的手术,对位于肛门旁大如枣的牡痔,以角法使痔由肛门吸出进行手术结扎切除疗法。对“牡痔之有数窍,蛲虫从道出者”,进行“先导以滑夏铤,令血出”的搔爬手术,并配合药熏疗法,更可贵者是对混合痔合并脱肛之“巢塞(月直)者”,创造出“杀狗,取其脬(膀胱),以穿竹管,入肛门中,吹之,引出,徐以刀剥去其巢”。这一手术是非常先进的。

    三、皮肤科疾病

    不少皮肤病已描写或初步认识,出现了许多皮肤病古病名,诊断和治疗方法正有显著进步。 《山海经》中载有疠、疣、疽、痤、白癣、疥、骚、垫、痈、底(胝)、皮张、腊、曝(皮皴)、肿等十多种病名,相应的防治药物有30多种,还提到悦容和灭瘢。《战国策》豫让“漆身为厉,灭须去眉,以变其容”的故事,说明当时对麻风病已较熟悉,而漆身为厉则是人为的大漆皮炎的最早记载。《庄子·逍遥游》述有:防治手足皲裂的有效方法,这也是世界上防治职业性皮肤病的最早记录。

    《五十二病方》是迄今所发现的第一部载有多种皮肤病症和治法内容的方书。突出的表明了诊断与治疗方法的进步。其中,与现代相应之皮肤病有:

    夕下:为腋下湿痒类皮肤病,如多汗症、腋下湿疹等;疣、马疣:寻常疣等;白处:白癜风;冥病:按本书成书年代,麻风病已为人熟知(称为“疠”),且本方所述者未涉及“不仁”等神经麻木症状,故考虑麻风病外,还类似于寻常性狼疮等皮肤结核病;乾骚(瘙):皮肤瘙痒症及疥癣类。

    上述病名虽较简单,但其中有的病名因正确地反映了诊断特点而沿用至今(如疣、漆疮等)或成为今日命名之滥觞;并根据不同诊断,采取不同有效治法。除祝由法外,各类治法约70条,有内服、外涂、灸疗、洗浴、熏蒸、按摩等;所用药物有动物药、植物药和矿物药30余种,并常采取多种疗法综合治疗,特别是疮疡疥癣使用了堆黄、石(砷剂)和水银(汞剂),这是领先于世界的记载。

    四、骨伤科疾病

    《灵枢》指出可以通过解剖了解人的形态构造,在《素问》和《灵枢》中,分别描述了人体的骨骼系统构造,指出骨骼的功能是人体的支架和杠杆作用,“骨为干”、“骨属屈伸”,同时,还论述了骨骼中有骨髓,脊椎有脊髓,脊髓上通于脑,受脑统属。对全身的骨骼,主要关节均有记载和命名。

    关于骨折的诊断分类:《阴阳脉死候》有:“凡三阳,……其病唯折骨列(裂)肤一死”的记载。“折骨绝筋”是指闭合性骨折。“折骨列肤”是指开放性骨折。

    关于开放性创伤并发症《五十二病方》首先记载了开放创伤并发破伤风。认为伤口被“风”邪感染会引起“痈痛”。并观察到开放创伤感染有红、肿、痛、化脓、溃破,甚至创口生虫,经治后出现肉芽增殖,瘢痕形成而愈合的症状病理变化过程。

    关于骨痈、疽、肿瘤:对此类疾病《五十二病方》已记载有痈、疽、骨疽、肿瘤痛的一些症状。《灵枢·痈疽》又从病因病理、病变部位和症状表现上指出痈、疽的鉴别诊断。这些记载,都在一定程度上描写了发于四肢部位类似骨髓炎、骨结核的症状体征。发于膝部位的类似痈是“如坚石”,后世又称为“石痈”,与骨肿瘤关系密切。

    治疗观点的形成:战国时代“形不动则精不流”的观点,形成了重视运动、运用导引等以强身防病的“治未病”观点。

    《五十二病方》治伤、痈、疽的方法和用药,反映了一方多用、局部病变全身调治和内外兼冶的思想,既有内服,又有外敷、外洗、外熨等。

    《内经》科学地总结了前人的治疗经验。在具体的方法上,提出了一系列的治疗法则。洗浴、外敷包扎、追蚀、切开排脓和发汗等。

    洗涤法《内经》称为“浴之”。据《五十二病方》等书所载,“浴之”应用于创口早期的消毒法,感染病灶的洗涤法(包括痈、疽治疗),以及筋骨痹等温洗疗法。

    《五十二病方》是世界上较早记载应用水银膏治疗外科感染的文献。

    导引和按摩疗法是这一时期对骨科伤病的重要疗法。

    《内经》用椒、姜、桂和酒煮熏浴冶痹痛;用连翘煮汤熏浴治痈疽,并指出:“病在骨,粹针药熨”。“今风寒客于人,……或痹不仁肿痛,当是之时,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认为药熨、熏浴能疏通气血,活血化瘀。祛风寒湿邪,这一疗法,一直沿用至今,是中国骨伤科宝贵的治疗经验之一。

    五、妇产科疾病

    《山海经》已记载了佩带某种药物可以有助于生育,食某种药可以使人“无子”、“不育”。

    《周礼》明确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礼记·内则》更强调:“妻不娶同姓”。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医生扁鹊,具有多方面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他曾行医来到赵国的都城邯郸(今河北邯郸),由于当地人民重视妇女,便按当地群众的需要,当了一名“带下医”(妇科医生)。这说明我国早在公元前4~3世纪,就已有了以治疗妇科疾病为主,而行医于民间的医生。

    《五十二病方》记有妇女常见病:女子(癃),马王堆帛书《胎产书》,则是我国现今已知的,最古的以胎产命名的产科著述。其中有医论一篇,即“禹问幼频”,比较详细地论述了胎儿在母体中的发育变化和产妇的调摄;另外,还绘有两种埋胞方位的图形,显然是与迷信有关。

    《五十二病方》中已记有“女子月事”。《内经》则更全面地论述了月经的产生及其与生育机能的密切关系。《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主而长极,……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提出了月经是妇女的一种生理现象;明确了月经的周期性:女子14岁初潮,进入生育年龄;到了49岁,为绝经期,主育机能衰退,认为月经的产生主要是肾气,天癸,冲任脉的作用。《灵枢·五音五味篇》又说:“妇人之生,有余于气,不足于血,以其数脱血也。”深刻揭示了女子以血为本的生理病理特点。

    关于妊娠的生理和妊娠诊断:

    《胎产书》比较详细地论述了胎儿在母体中的发育变化。论中把最初形成一个月以内的胚胎描述为“流刑”;指出胚胎发育至二、三月时,呈一团“膏”、“脂”状物;四、五月时,胚胎产生血与气;依赖气血的供养,胚胎先后子七、八、九月生成筋、骨、皮肤、毛发等各种器官组织。经10个月的变化过程、胚胎发育成熟,最后娩出母体,这在中国人体胚胎发育史上确实是最早的论述,北齐医学家徐之才的“十月养胎法”即源于此,从而奠定了中医妇产科学“胎教”和孕妇保健的理论基础。

    关于妇科疾病的认识与治疗:关于妇科疾病,《素问》已记载有女子不月,月事不来,月事衰少,血枯(经闭);崩中,经水过多;女子带下瘕聚;还记有产科病,如子(妊娠音痖)等。《灵枢·水胀篇》更记有肠罩和石瘕,对其症侯特点和病变部位也有比较确切的描述和分析。现代多数学者认为,肠罩与卵巢囊肿、输卵管积水相类似;石瘕与子宫肌瘤相类似。《内经》还提出了一些有关妇科疾病的治则和方药。加因感受寒邪、血凝气滞,导致的经少、经闭。《素问·调经论》则用消法,“消而去之”;若发生汤罩、石瘕、《灵枢·水胀篇》则用导法,认为“可导而下”。《素问·腹中论》为治疗月事衰少不来、血枯经闭,制定了妇科学史上最早的一首通经方剂:四乌贼骨一芦茹丸。方中有乌贼骨、雀卵、鲍鱼汁,为血肉有情之品,可益精血补肝肾;并用茜草可祛瘀生新。为妇科处方用药树立了范例。

    六、小儿科疾病

    《五十二病方》是现存最早记有儿科内容的医书。书中记载的“婴儿索痉”可能为新生儿破伤风,“婴儿病痫”可能为小儿热性惊厥,说明先秦医学对不同性质的小儿痉挛性疾病已能作出较为准确的鉴别诊断。

    《素问·上古天真论》对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进行了描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男子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把小儿的生长发育与肾气的盛衰联系起来,给后世儿科医家从肾论治以极大的启发。书中还对小儿常见危重病症的症状、体征、诊断、预后有所认识,如《灵枢·论疾诊尺》载:“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耳间青脉起音。掣痛,大便赤瓣飧泄,脉小者,手足寒,难已;飧泄、脉小、手足温、泄易已。”所述头发逆上、掣痛、大便赤瓣飧泄等症状,多为营养失调、消化不良、缺乏钙、磷所致。《素问·奇病论》对先天性癫疾作了精辟的阐述,认为“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癫疾也。”这与今之新生儿癫痫类似。

    七、五官科疾病

    春秋战国时期,以《黄帝内经》为主的医籍对口腔的生理解剖、病理以及病症有所论述,并对某些疾病采用针灸疗法。

    《素问·上古天真论》已明确记载女子七岁“齿更”、21岁“真牙(智齿)生”;男子8岁换牙,24岁主智齿。这和现代的情况基本吻合。《灵枢·肠胃》载:“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二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毫无疑问,这些记录是建立在人体解剖基础之上的,当时已注意到口腔疾病与营养、内脏的关系。对龋齿,《灵枢·论疾诊尺》根据压痛部位来诊断,云:“诊龋齿痛,按其阳之来,有过者独热,在左左热,在右右热。在上上热,在下下热”,并提出针刺疗法,如“齿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素问·缪刺论》)

    扁鹊及其弟子行医到周都洛阳,知周人尊老,即以“耳目痹医”名于时。扁鹊专治耳疾,目病,实则为五官科之最早记录。

    《黄帝内经》对五官疾病的记载还有龋齿、口疮、咽喉病、齿痛、舌本痛、舌本烂、重舌、舌纵、唇胗、眼疾、耳聋、耳鸣、鼻病等。

    在五官病治疗上,《灵枢·九针论》指出:“病生于咽喉,治之以甘药。”它还强调食治。《灵枢·痛疽》记载:“痈发干嗌中,名曰猛疽。猛疽不治,化为脓,脓不泻,塞咽。半日死:其化为脓者,泻则合豕膏,冷食,三日而发,”对针刺治疗五官病论述也很充分,《灵枢·厥病》指出:“耳聋无闻,取耳中,耳鸣,取耳前动脉。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脓,……,耳无闻也,耳聋,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等等”。这些方法至今还有沿用者。

    八、针灸科

    我国针灸历史非常久远,由于冶炼事业的发展,开始有了金属针,是在砥石、砭针基础上形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医缓曾对针灸治疗的宜忌作了一定的论述。秦越人以砭石弹刺奏武王面部痈肿,并和弟子子阳、子豹一起“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治疗虢太子的“尸厥”,获得成功。说明当时是针石并用的,在医学专著中,《灵枢·玉版》说:“其已致脓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素问·异法方宜论》:“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其治疽砭石”。亦皆说明,自远古以来,以砭石为针灸医疗用具的历史事实。

    马王堆古医书有《足臂十一脉灸经》、《阴阳十一脉灸经》(有甲、乙两种抄本)、《脉法》、《阴阳脉死侯》等四种,江陵张家山汉简《脉书》为马王堆古医书后三种之合,皆与经络、经脉等针灸基础理论有着密切关系。马王堆古医书还有《五十二病方》,这些古医书皆只有灸法,而无针法。《史记·仓公列传》记载有《黄帝脉书》、《扁鹊脉书》、《石神》、《经脉上》、《经脉下》等医学专著,由公乘阳庆、公孙光等传授于淳于意等流传于世。《黄帝内经》虽详于针而略于灸,标志着针与灸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并初步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仅从以下四方面阐述此期针灸学的主要成就。

    经络学的成就:经络学是针灸学的理论核心,是人们在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发现和认识的,从马王堆古医书、江陵张家山汉简《脉书》、《仓公传》中的《黄帝脉书》等到《黄帝内经》,可以清楚看到,经络学从零散的记载发展到十一条经脉和十二条经脉的全过程;腧穴学的成就:马王堆古医书的两种灸经和江陵张家山汉简《脉书》,皆只有脉而无具体腧穴。《史记·扁鹊列传》始有“五藏之输”和“三阳五会”的记载,标志着腧穴出现。《黄帝内经》虽屡讲365穴,但实有双穴名135个,单穴名25个,共有295穴,仍缺70穴,而不足365穴之数,腧穴已形成腧穴分类、腧穴定位和特定腧穴等三个理论方面,说明其发展已初具规模。

    治疗学的成就:在掌握针灸治疗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术的基础上,在针灸治疗选穴、配穴和治疗三个方面有较突出的成就,例如:

    选穴,已总结出循经选穴,即病在何经则选其所属经脉穴位进行针灸,以及“按藏府选穴”的两种选穴理论与方法;关于配穴原则:主要有局部取穴、远隔取穴、局部与远隔相结合三种配穴原则;各种病证治疗:以针灸治疗的病证主要有热病、寒热证、疟疾、腰痛、膝痛、心痛、腹痛、痿证、喘证、水肿鼓胀、癫狂、痫疚、头痛、项强项痛、耳聋耳鸣、喑哑失音、齿痛龋齿、衄血、重舌、目赤痛、口苦、犬伤、疠风等三十多种病证,为针灸治疗学奠定了基础。

    上述成就,标志着针灸学已由经验进入理性阶段,开始形成一门重要学科。

    九、法医学

    法医学的萌芽时期:中国的成文刑法最早见于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首先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又铸刑鼎,可惜均已失传,公元前407年,魏文侯颂布李悝《法经》,这是一部集诸候法律之大成的杰作,是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的蓝本,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前350年),其中的刑法(秦律)就是依据李悝《法经》制定的。

    中国古代萌芽状态的法医学,大约就是从实行《法经》与《秦律》以后开始出现的《礼记·月令》与《吕氏春秋·孟秋纪》都记载:“是月也,有司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博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蔡邕注:“皮曰伤,肉曰创,骨曰折,骨肉皆绝曰断。”即当时已有命令理官检验不同程度损伤的规定,近年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发现的《秦律》,其中确有不少与法医学有关的内容;特别是同时出土的《封诊式》明确记载了许多有关法医学检验和刑事侦查的案例,一切都充分说明战国时期是我国法医学与刑事技术的萌芽时期。

    秦律与法医学:1975年末,我国考古学界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掘了12座秦墓,其中十一号墓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定名为《睡虎地秦墓竹简》。墓主喜(公元前262~前217年)曾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和鄢令史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

    秦简中与法医学关系密切的是《法律答问》和《封诊式》两部分,《法律答问》计简210支,多采用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某些条文做出明确的解释。由其内容可以看出,秦律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运用了法医学知识。例如:秦律明确规定,不同程度的损伤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如毁损耳、鼻、唇、指等处以耐刑(是剃去双鬓及胡须的一种古刑法);拔去须眉,斩下发髻处以完城旦(不加肉刑,保持身体完整去服筑城的劳役)之刑;以针、锥等锐器伤人处以黥为城旦(即受墨刑兼服筑城的劳役)之刑等,论刑时除了考虑到损伤本身的轻重外,也考虑到凶器的性质,如咬伤与用锥、针伤人的刑罚显著不同,对于使用锐器伤人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秦律有剃鬓及胡须的耐刑之设,又有割人须发得受处重刑的规定,反映战国时期非常重视须眉鬓发,说明毁容问题已列为刑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封诊式》中提到“诊其痍状”,而在《法律答问》中又专对“大痍”作了解说:“何如为大痍?大痍者肢或未断,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为大痍”。这一解说正是大痍的诊断标准,这是战国时期进行法医学活体检验的又一证据。

    《封诊式》及其法医学成就:《封诊式》中的“封”指查封;“诊”指诊察、勘验、检验;“式”格式或程式。《封诊式》就是有关查封与勘验程式的一部书籍。全书共有竹简98支,分25节,包括书题共3010字,内容有审讯、犯人历史调查、查封、抓捕、自首、惩办和勘验。勘验是本书的中心内容,包括活体检验、首级检验、尸体检验、现场检验和法兽医学检验(验牛齿)等,书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案例的形式介绍的,具有典型案例性质;同时这些内容也是以文书格式的形式出现的。现将其缢死之检验报告译文介绍如下:

    缢死爰书:某里的里典甲说:“本里人士伍丙在家中缢死,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前来报案。”当即令史某前往检验,令史某爰书:本人和牢隶臣某随甲同丙的妻和女儿对丙进行检验,丙的尸体悬挂在其家东侧卧室北墙的房椽上,面向东,用拇指粗的麻绳做成绳套,束在颈上,绳套的系束处在项部,绳索向上系在房椽上。绕椽两周后打结留下的绳头长2尺,尸体头上离椽2尺,脚离地2寸。头和背贴着墙,舌出齐唇吻,二便失禁并污两脚,解索,其尸口鼻有气出,如叹息状。颈部索迹呈淑郁色,不同项处长2寸,其他部位未见兵刃、木棒、绳索等损伤痕迹。房椽粗一围,长3尺,西距地上土台2尺,在上台上面可以系挂绳索,地面坚硬,不能查知人的痕迹。绳索长1丈,死者身穿薄绸单上衣、裙各一件,赤足。当即令甲及死者之女将丙尸运到庭院。

    检验时必须首先仔细观察痕迹,应当亲到停尸现场,检查绳索悬挂处,该处有绳索通过的痕迹,检查舌出不出,头、足离悬索处及地各多少,有无大小便失禁,然后解绳索,看口鼻是否作喟然叹息状,索迹是否呈椒郁色。通过系绳处试脱头,能脱,再解其衣,详细检查全身、头发内和会阴部。若“舌不出、口鼻不喟然、索迹不郁、索终急不能脱”,难走缢死。若死后经过较久,口鼻可无喟然叹息状。自杀者必有原故,应讯其同居人,弄清原因。

    这是一个典型的缢死的现场尸体检验案例,特别珍贵的是对索沟性状的描述,以“不周项”作为索沟的特征,以椒郁色作为生前缢沟的特证,法医检验已达到很高水平。

    《封诊式》记载了外伤流产和麻风病的诊断方法,以及流产胎儿的检验鉴定方法。

    在现场勘验方面,一些案例详细记载了现场的方位、四至、停尸处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现场的血迹、足迹、手迹、膝迹及工具痕迹,现场上遗留的物品及其他物证等。

    由上述资料可以认为,《封诊式》就是一部以文书格式形式出现的秦代刑事技术书籍。说明我国古代法医学的萌芽阶段。《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有丰富的法医学内容的刑事技术书籍。

    战国时期的检验制度:

    检验程序:从《封诊式》的内容可以看出,战国时期已有一定的检验组织制度,每个案件“爰书”的开头,都有一段作为检验前提的报案,是由基层人员的里典、求盗到县报告的,也有是被害人控告的,然后由县令或县丞命令令史率领隶臣等前去勘验。检验时允许家属和有关的同里人参加共同观看,检验后由令史写出检验报告书,报案加上检验报告书就成为县令或县丞处理该案的依据。

    检验人员战国时期已有明确分工,如令史:是一县之中的下属官吏,负责进行活体检验、尸体和现场检验,还负责拘捕人犯;医生:参加与疾病有关的活体检验,不参加尸体检验;隶妾:即女奴隶,活体检查妇女下部,由经产的隶妾进行;隶臣:即男奴隶。检验时帮助搬运尸体,脱穿衣服,协助测量尺度等。

    其中令史是负责刑事侦查的主要人员,是刑事警察、侦查员、法医、痕迹检验员的前身。

    检验报告书:相当法医鉴定书,其内容包括:

    报案因由:简述由何人(注明姓名、性别、职务或等级、住址等),因何故前来报案;检验记录:首先注明指派的检验人员姓名、身分,然后详细记录检验的经过,检验的所见;结论: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结论,要求简明扼要。

    《封诊式》就是提供检验报告书标准格式的书籍,供检验人员书写检验报告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