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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百拇书籍 > 中医经论 > 《黄帝内经太素》
编号:26879
五脏命分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七《本脏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五。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于生而周于性命者也。

    太初之无,谓之道也。太极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也。未形德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也。此命流动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也。形体保神,各有所仪,谓之性也。是以血气精神,奉于一形之生,周于形体所仪之性,亦周有分无间之命。故命分流动成形,体保神为性,形性久居为生者,皆血气之所奉也。

    平按:“奉”下,《灵枢》无“于”字。

    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十二经脉也。十二经脉,行营血气,营于三阴三阳,濡润筋骨,利关节也。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关合者也。

    卫气慓悍,行于分肉,司腠理关阖也。

    平按:“关”字,原钞作“閞”,乃“关”字省文,袁刻作“开”,《灵枢》作“关”。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

    脾肾之神志意者,能御精神,令之守身,收于魂魄,使之不散,调于寒暑,得于中和,和于喜怒,不过其节者,皆志意之德也。

    平按:“和喜怒”,“和”字原缺,袁刻作“知”,恐误,《灵枢》作“和”,谨依《灵枢》补入。注“御”字原缺,据经文应作“御”。

    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覆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滑利矣。

    营气和益也。覆者,营气能营覆阴阳也。

    平按:“滑”《灵枢》作“清”。

    卫气和则分解滑利,皮肤调柔,腠理緻密矣。

    卫司腠理,故緻密也。

    平按:“分解滑利”《灵枢》作“分肉解利”。

    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至,五脏不受邪气矣。

    志意所为必当,故无悔矣。志意司腠理,外邪不入,故五脏不受也。

    平按:《灵枢》“不至”作“不起”;“不受邪气”作“不受邪”。

    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寒暑内适六腑,则中和谷化,贼风邪痹无由起也。

    经脉通利,肢节得矣。此人之常平也。

    若尔,血气营卫志意调者,乃是人之平和者。

    平按:“得”下《灵枢》有“安”字。

    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谷而行津液者也。此人之所以具受于天也,愚智贤不肖,毋以相倚也。

    五脏藏神,六腑化谷,此乃天之命分,愚智虽殊,得之不相依倚也。津液,即泣汗涎涕唾也。

    平按:“谷”上,《灵枢》有水字。“液者”二字原缺,谨据《灵枢》补入。“愚”上,《灵枢》有“无”字。

    然其有独尽天寿,而毋邪僻之病,百年不衰,虽犯风雨卒寒大暑,犹不能害也;有其不离屏蔽室内,无怵惕之恐,然犹不免于病者,何也?愿闻其故。

    人有劳神怵惕,无所不为,虽犯贼风邪气,独尽天年。复有闲居无思,不预外邪,不免于病,不道伤命。同禀血气,何乃有殊?愿闻其故也。

    平按:“其有”《灵枢》作“有其”;“犹不能害”《灵枢》作“犹有弗能害”。“邪僻”,“僻”字原缺;“之恐”二字原缺,谨据《灵枢》补入。

    岐伯对曰:窘乎哉问也。

    窘,奇殒反,急也。

    五脏者,所以参天地,副阴阳,而连四时,化五节者也。

    肺、心居其上,故参天也;肝、脾、肾在下,故参地也。肝、心为牡,副阳也;脾、肺、肾等牝,副阴也。肝春、心夏、肺秋、肾冬,即连四时也。从五时而变,即化五节。节,时也。

    平按:“五节者也”,“也”字原缺,据《灵枢》补入。

    五脏者,固有小大、高下、坚脆、端正、偏倾者;六腑者,亦有长短、小大、厚薄、结直、缓急者。

    天地阴阳,四时八节,造化不同,用参五脏,何得一也?五脏各有五别□□六腑皆准五脏,亦有五别,故脏腑别言各有五别,五五二十五也。五脏既五,六腑亦五,三焦一腑属于膀胱,故唯有五。

    平按:注“各有五别”下空二格,别本作“各有五色五别”,下二格不空。

    凡此二十五者,各各不同,或善或恶,或吉或凶,请言其方。

    心小则安,此为善也。易伤以忧,即为恶也。心坚则脏安守固,此为吉也。心脆则喜病消瘅热中,即为凶也。如此脏腑随义皆有善恶吉凶,请具陈也。

    平按:“其方”,“其”

    字原缺,谨据《灵枢》补。

    心小则安,邪弗能伤,易伤以忧;心大则忧不能伤,易伤于邪。

    脏小则神□不敢自宽,故常安,邪不入也。脏大则神气宣纵,故忧不能伤,邪入不安也。

    平按:《甲乙经》“以忧”作“于忧”。又按:《甲乙经》注云:《太素》“邪”作“外邪”。今本仍无“外”字。又注“神”下一字原缺左旁,恐系“收”字,袁刻作“敢”。

    心高则满于肺中,悗而喜忘,难开以言;

    心脏高者,则神高也。心高肺逼□①于心,故悗喜忘也。以其神高不受他言,故难开以言也。

    平按:“肺中”,“中”字原缺,谨依《灵枢》补入。“喜”《灵枢》作“善”。注

    “心高”,“高”字原缺下方,细玩剩处,于“高”字为近,谨据经文作“高”。“逼”下一字原不全,细玩剩处,与“近”字相似,袁刻作“小”,恐未安,谨空一格。

    ①“□”,仁和寺本作“小”,宜补入。

    心下则脏外,易伤于寒,易恐以言。

    心下则在肺脏之外,神亦居外,故寒易伤也。亦以神下,故易恐以言也。

    心坚则脏安守固,脏坚则神守亦坚固,故其心脏安不病,其神守坚固。

    心脆则喜病消瘅热中。

    五脏柔脆,神亦柔脆,故脏柔脆人血脉上行,转而为热消肌肤,故病消瘅热中也。瘅,音丹。热中,胃中热故也。

    平按:“脆”原缺,谨据《灵枢》、《甲乙》补。“热中”,“中”字原缺,旁有小注“中”字,据注“热中,胃中热也”,应作“热中”,《灵枢》、《甲乙》同,袁刻作注,刻在“五脏柔脆”上,则混经于注矣。

    心端正则和利难伤;

    五脏端正,神亦端正也。神端正性亦和柔,故声色芳味之利难相伤也,斯乃贤人君子所以得心神也。

    心偏倾,操持不壹,无守司也。

    心脏偏倾不一,神亦如之,故操持百端,竟无守司之恒,此为众人小人所得心神也。心脏言神,有此八变。后之四脏,但言脏变,皆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志之主,言其神变,则四种皆知,故略不言也。

    平按:《甲乙经》注引杨上善云:“心脏言神有八变,后四脏但言脏变,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之主,言其神变则四脏可知,故略而不言也。”与此注正合。袁刻“心脏言神”误作“之神”;“意志”下空十一格,不合。

    肺小则少饮,不病喘喝;

    人分所得,肺小则少饮浆水。又肺小不受外邪,故不病喘渴。喝,喘声。

    平按:《甲乙》无“喝”字。

    大则喜病胸痹、喉痹、逆气。

    肺大喜受外邪,故喜病痹及逆气也。

    平按:“大则”下,《灵枢》、《甲乙》有“多饮”二字。《甲乙》无“喉痹”二字。

    肺高则上气,肩息欲咳;

    肺高则上迫缺盆,故上气喘息。两肩并动,故曰肩息。又肺上迫,故数欲咳。

    平按:“肩息欲咳”,《灵枢》无“欲”字,《甲乙》作“喘息咳逆”。

    肺下则居贲迫肺,善胁下痛。

    贲,当膈也,补昆反。气来委膈,下迫于肝,致胁下痛,以肝居胁下故也。

    平按:“居贲”《甲乙》作“逼贲”。“迫肝”《灵枢》、《甲乙》作“迫肺”。注“委膈”,原校作“垂膈”。

    肺坚则不病咳上气;

    肺脏坚固,不为邪伤,故无咳与上气也。

    平按:“咳”《甲乙》作“咳逆”。

    肺脆则善病消瘅易伤。

    以上四脏之变,例同心脏。

    平按:“善”《灵枢》作苦。《甲乙》“易伤”下有“也”字,注云:“一云易伤于热,喘息鼻衄。”

    肺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肺偏倾则胸偏痛也。

    偏倾者,随偏所在,即偏处胸痛也。

    肝小则安,无胁下之病;

    肝小不受外邪,故安,无两胁下痛。

    平按:“安”上,《灵枢》有“脏”字。

    肝大则逼胃迫咽,迫咽则喜鬲中,且胁下痛。

    胃居肝下,咽在肝傍,肝大下逼于胃,傍迫于咽,迫咽则咽膈不通饮食,故曰膈中也。肝大受邪,故两胁下痛。

    平按:“咽,迫咽”三字原缺,谨据《甲乙》补。“喜”《灵枢》作“苦”。

    肝高则上支贲,切胁急,为息贲;

    肝高上支于膈,又切于胁,支膈切胁既急,即喘息于贲,故曰息贲也。

    平按:“切”《甲乙》作“加”。“急”《灵枢》作“悗”。

    肝下则安胃,胁下空,空则易受邪。

    胃居肝下,是以肝下则安于胃上,胁下无物,故易受邪气。

    平按:“安胃”《灵枢》作“逼胃”。

    肝坚则脏安难伤也,肝坚则外邪不入,故安,难伤也。

    肝脆则喜病消瘅易伤也。肝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肝偏倾则胁下偏痛也。

    偏近一箱,则一箱空处偏痛也。

    平按:“偏痛”,“偏”字《灵枢》无。

    脾小则安,难伤于邪也;

    脾小外邪不入,故安而难伤也。

    脾大则善凑□而痛,不能疾行。

    ,以沼反,胠空处也。脾大凑向空□而痛,大□不行则□胠空也。

    平按:“善”《灵枢》、《甲乙》作“苦”。“□”《甲乙》音“停”。注“不行”上原缺一字,袁刻作“力”。“则”下原缺一字,袁刻作“胁”。

    脾高则□引季胁而痛;

    脾下则□缓,高则□牵,季胁中痛也。

    脾下则下加于大肠,加于大肠则脏外善受邪。

    脾下即是大肠,故脾下加,出于脾脏所居之外,故喜受邪。

    平按:“外善受邪”《灵枢》无“外”字,“善”作“苦”。

    脾坚则脏安难伤也;

    外邪不伤,故安。

    脾脆则喜病消瘅易伤也。脾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脾偏倾则喜瘈喜胀。

    瘈,充曳反,牵纵也。脾偏形近一箱,动而多痹①,又气聚为胀也。

    平按:“喜瘈喜胀”《灵枢》作“善满善胀”,《甲乙经》作“瘈疭喜胀”。

    ①“痹”,人卫本注曰:据经文当是“瘈”字。

    肾小则安,难伤也;

    肾小不受外邪,故安而难伤也。

    肾大则喜病腰痛,不可以俛仰,易伤以邪也。

    肾大在于腰中,故俛仰皆痛也。

    肾高则善背膂痛,不可以俛仰;

    肾高去腰,著于脊膂,故脊膂痛,不得俛仰也。

    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俛仰,为狐疝。

    肾下入于尻中,下迫膀胱,故尻痛不可俛仰。疝,所奸反,小腹痛,大小便难,曰疝。疝有多种,此为狐疝,谓狐夜时不得小便,少腹处痛,日出方得,人亦如此,因名狐疝也。

    肾坚则不病腰背痛,肾在腰背之间,故肾坚则腰不痛也。

    肾脆则喜病消瘅。肾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肾偏倾则喜腰尻偏痛。

    二肾有一偏倾,则偏处痛也。

    平按:“瘅”下,《灵枢》、《甲乙》有“易伤”二字。

    凡此二十五变者,人之所以喜常病也。

    人之五脏,受之天分,有此二十五变者,不由人之失养之愆,故虽不离屏蔽,常喜有前病也。

    黄帝曰:何以知其然也?

    五脏二十五变皆在身中,变生常病亦居其内,未知因候,知以为调养也。

    岐伯曰:赤色小理者心小,粗理者心大。

    理者,肉之文理。粗,音麤也。

    无□骭者心高,□骭小短举者心下。□骭长者心坚,□骭弱以薄者心脆。□骭直下不举者心端正,□骭倚一方者心偏倾也。

    骭,胸前蔽骨,蔽心神也。其心上入肺中,不须蔽骨,故心高以无蔽骨为候也。高者,志意高远也。故短小举者,为心下之候。下者,志意卑近也。

    平按:“骭”,《灵枢》作“□”。“弱”下,《灵枢》、《甲乙》有“小”字。

    白色小理者肺小,粗理者肺大。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合掖张胁者肺下。好肩背厚者肺坚,肩背薄者肺脆。好肩膺者肺端正,胁偏竦者肺偏倾也。

    大肩,胸膺反□喉骨陷入,肺必高上。

    平按:“巨肩”,“巨”字原钞作“臣”,谨依《灵枢》、《甲乙》作“巨”。“掖”《灵枢》、《甲乙》作“腋”。“好肩膺”《灵枢》、《甲乙》作“背膺厚”。“竦”《灵枢》作“疏”,《甲乙》作“竦”,注云:“一作欹。”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广胸反骹者肝高,合胁菟骹者肝下。胸胁好者肝坚,胁骨弱者肝脆。膺腹好好相得者肝端正,胁骨偏举者肝偏倾也。

    骹,足胫也。反,前曲出也。

    平按:“菟”《灵枢》作“兔”,《甲乙》作“脆”。“好好”《灵枢》、《甲乙》均不重,恐衍。

    黄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者脾高,唇下纵者脾下。唇坚者脾坚,唇大而不坚者脾脆。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举者脾偏倾也。

    揭,举也,起辄反。

    黑色小理者肾小,粗理者肾大。高耳者肾高,耳后陷者肾下。耳坚者肾坚,耳薄不坚者肾脆。耳好前居牙车者肾端正,耳偏高者肾偏倾。

    一箱独高为偏。

    平按:“高耳”《甲乙》作“耳高”。

    凡此诸变者,持则安,减则病。

    凡此二十五变,过分以为不善,减则为病,持平安和,以为大则也。

    平按:“减”原钞作“咸”,谨依《灵枢》、《甲乙》作“减”。

    黄帝曰:善哉,然非余之所问也。愿闻人之有不可病者,至尽天寿,虽有深忧大恐怵惕之志,犹不能感也,甚寒大热,弗能伤也。其有不离屏蔽室内,又无怵惕之恐,然不免于病者,何也?愿闻其故。

    子言五脏之变,所知是要,然非吾之问本意。问本意者,人生尽于天寿,内则深忧大恐,外则甚寒极热,然无所伤,不为病也。而有外无寒暑之侵,内去怵惕之怀,而疾病百端,其故何也?

    平按:“感”《灵枢》作“减”。

    岐伯曰:五脏六腑者,邪之舍也,请言其故。

    五脏六腑坚端正者,和利得人,则道之宅也。脏腑脆而偏倾,则邪气舍也。为道之宅,则其性和柔,神明聪利,人之受附也。为邪之舍,不离病也,心奸邪也,喜为盗也,乖公正也,言不恒也。是知二十五变,虽得之于天,调养得中,纵内外邪侵,不为病也。乖和失理,虽不离屏蔽,终为病也。前言一脏各有五病,未极理也;今言一变具有五脏,方得尽理,故请言故也。

    五脏皆小者,少病,善焦心愁忧;

    夫五神以依脏,故前言心脏之变,神亦随之;次说四脏之变,不言神变;今总论五脏,初有四变,唯言于神,次有二变,但说于脏,次有二变,复但言神也。心脏形小,外邪难入,故少病;神亦随小,故不自申焦心愁忧也。

    平按:《灵枢》、《甲乙》“善”均作“苦”;“愁忧”上均有“大”字。注“自申”,袁刻“自”作“白”。

    五脏皆大者,缓于事,难使忧。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

    措,置也,旦①故反。

    平按:“忧”上,《灵枢》、《甲乙》均有“以”字。“举措”正统本《甲乙经》作“举指”。

    ①“旦”,人卫本注曰:疑“且”之误。今查仁和寺本,其字形在“旦”与“且”之间,视之为“且”亦

    可。

    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

    意志卑弱。

    五脏皆坚者,无病;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五脏皆端正者,和利得人;五脏皆偏倾者,邪心善盗,不可以为人平,反覆言语也。

    喜,虚意反,好也。和谓神性和柔,利谓薄于名利,并为人所附也。

    平按:“得人”下,《灵枢》、《甲乙》均有“心”字;“喜盗”均作“善盗”。“不可以为人”,《甲乙》无“以”字。“覆”《甲乙》作“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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