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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医学技术-201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 |
|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编写 |
|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2/11/1 |
| ISBN:9787117165228 |
定价: 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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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依据《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E2011]1lO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特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了《201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核医学技术部分。本书根据最新考试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基本将考试中“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要求按学科系统综合在一起,具体划分详见考试大纲。
“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总论、核物理基础、核医学仪器、放射性药物和放射卫生防护等内容。
“相关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核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系统的解剖与生理基础等内容。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核医学成像参数选取原则、图像采集方式、核医学设备与成像的质量控制,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淋巴系统、骨骼系统、肿瘤和炎症的显像技术等内容。
“专业实践能力”:主要内容为第九章至第二十章的实际应用,例如病例分析和影像分析。
欢迎广大考生和专业人士来信交流学习:zgks2009@163.COID.。
目录
第一章核医学总论
第二章核医学物理基础
第三章核医学物理基础
第四章放射性药物
第五章核医学放射防护
第六章成像参数选取原则
第七章图像采集方式
第八章核医学设备与成像的质量控制
第九章神经系统
第十章循环系统
第十一章消化系统
第十二章呼吸系统
第十三章泌尿系统
第十四章内分泌系统
第十五章血液与淋巴系统
第十六章骨骼系统
第十七章肿瘤显像
第十八章炎症显像
第十九章体外放射分析
第二十章放射性核素治疗
核医学技术考试大纲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核医学总论
第一节 核医学的定义与内容
一、定 义
核医学是研究核技术在医学的应用及其理论的学科,也可以说,核医学是应用放射性核素或核射线诊断、治疗疾病或进行医学研究的学科。核医学又是一门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边缘性医学学科,它是核物理学、电子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技术等相关学科与医学相结合的产物,核医学为解决医学中某些诊断、治疗中的疑难问题以及为医学科学研究提供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从应用领域讲,核医学不仅包括了临床诊断,而且还有临床治疗和科学研究,几乎涉及医学的各个学科和专业;从技术手段来讲,核医学不仅有显像技术、功能测定技术,还包括了体外分析实验技术。因此,核医学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而是一个涉及范围和研究领域都十分广泛的独立临床医学学科。
二、内 容
核医学以其应用和研究的范围侧重点不同,可大致分为实验核医学和临床核医学两部分。其中实验核医学主要包括放射性药物学、放射性核素示踪技术、放射性核素动力学分析、体外放射分析、活化分析、放射自显影及磷屏成像系统以及稳定性核素分析等。其任务是发展、创立新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推动临床核医学的发展,促进医学科学的进步。临床核医学是利用核医学的各种原理、技术和方法来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研究机体的病理生理、生物化学和功能结构的变化,达到诊治疾病、提供病情、疗效及预后的信息。临床核医学是核医学的重要部分,根据其应用目的不同,临床核医学又分为诊断核医学和治疗核医学两大部分。其中,诊断核医学包括脏器或组织影像学检查、脏器功能测定和体外微量物质分析等;治疗核医学分为内照射治疗和外照射治疗两类,外照射治疗主要包括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前列腺增生治疗等低剂量辐射源进行的治疗,内照射治疗是治疗核医学的主要内容。随着新的治疗药物和治疗方法的研究进展,治疗核医学必将成为临床上治疗某些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临床核医学又是一门发展十分迅速的新兴学科,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临床核医学又逐步形成了各系统核医学,如心血管核医学(又称核心脏病学)、内分泌核医学、神经系统核医学、肿瘤核医学以及消化系统核医学、呼吸系统核医学、造血系统核医学、泌尿系统核医学等系统学科,它反映了核医学不断成熟与完善的过程。
三、核医学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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