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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父母》
作者:郭鸿志 著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9/1/1
ISBN:9787807453031 定价: 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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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该怎么做父母?中国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否是真理?面对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家长应该怎么做?事实上,当大多数的父母愤怒地体罚自己的小孩时,他们是在发泄自己的受挫与愤怒的情绪,更遗憾的是,当这个挨打的孩子仍然不愿认错或是出言顶撞时,随后而来的辱骂与棍棒往往是加倍的残酷。当这一切周而复始时,敌意与恨意也完全淹没了亲情之爱。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父母呢?对于中国的父母来说,应该好好上一课!郭鸿志编著的《教育父母》是一本为中国父母而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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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父母》是为中国父母而写的。在不正确的教育观念之下,任何教育手段都可能被误用与扭曲。在本书里,四十个主题分成了“父母的任务” 、“求学中的孩子”、“青春期的孩子”、“与孩子一起成长”等四个部分,意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家庭。 《教育父母》由郭鸿志编著。

    作者简介

    郭鸿志,1951年出生,新竹清华大学数学系毕业,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博士。曾任职美国GTE电脑实验室、“中央大学”管理学院资讯管理系副教授,并曾任教于美国麻州大学计算机系、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实验室、北京大学计算机系、上海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曾发表软件工程与信息管理之三本专著以及超过一百篇学术论文。作者在中国台湾地区任教十年期间,致力于教育改革工作,担任教育改革先锋“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董事,以及“父母成长班”与“教师成长班”系列讲座的主力讲师。作者于1995年在“中央大学”首先开设“两性教育”、“人本教育”、“科学与生活”、“资讯伦理”等课程,于1998年创办上海新都里/人间典藏餐厅集团,并担任首席顾问迄今。作者于2000年夏天辞去教职常驻上海,于2003年创办Spin陶瓷创作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现代陶瓷设计代表。作者担任教职超过三十年,接触过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大学生、中小学教师、青少年父母,以及企业员工,并且不懈地实践与宣传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非学术著作有《品尝寿司》,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出版;《超级店长学》,台湾文经社2007年5月出版。

    目录

    自序

    第一部:父母的任务

    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

    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

    幼儿学习的特性

    与孩子说大道理

    言教不如身教

    当孩子犯错的时候

    道德人格的发展

    暴力、暴情与暴理

    孩子为什么不听话

    赞美的重要

    聆听的重要

    认错与道歉的重要

    父母的任务

    第二部:求学中的孩子

    培养一个会思考的小孩

    有效学习的秘密

    糖果测试与毅力

    允许孩子犯错

    不要用分数评定一个人的价值

    为什么要知道为什么

    培养孩子的科学观

    知识与智慧

    梦想使一个人伟大

    第三部:青春期的孩子

    青春期的小孩

    孩子的隐私权

    爱人的能力

    情爱与性爱

    恋爱中的孩子

    分手的艺术

    孩子为什么会学坏

    两性化的父母

    让孩子呼吸爱的空气长大

    第四部:与孩子一起成长

    做孩子最好的朋友

    何谓同理心

    培养优雅的气质

    情绪管理

    创意家庭管理

    孩子最讨厌父母的十件事

    孩子最感激父母的十件事

    向孩子学习如何当父母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

    附:作者简介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有太多的父母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副通明事理的模样,我相信我们并不难说服这些父母接受“人不能拥有人”、“一个人不能把另外一个人视为财 产”的道理,但当我们把这个道理应用在他们孩子的身上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他们接受“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的观念。他们无意推翻“人不能 拥有人”的主张,却坚持“父母拥有自己的孩子”乃是一个“必要的例外”。我认为,这绝对不是父母择善固执的表现,而是因为这个“必要的例外” 其实是中国父母的“救命绝招”。当你要把他们这个救命绝招给废掉的时候,他们肯定要与你做一番殊死决斗。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思想观念的发 展过程,那就是法定刑罚以外的惩罚权问题。在很久、很久以前,主子可以随意惩罚奴仆,包括在奴仆身上施以暴力性的伤害。当一个工人犯了严重错 误,尤其是造成资本家重大经济损失的时候,资本家也可以对犯错的工人处以私刑。在司法不彰的年代,一命偿一命的说法也曾经普遍被人接受。总之 ,在很久以前,人类社会不断地发生着下列事情:有权势的人欺侮那些无权势的人,有力气的人加害那些没力气的人,受害的人对那些加害的人报仇, 警察刑辱不肯招供的嫌犯,老板鞭打偷懒与不听话的员工,教师体罚不学习与不听话的学生,父母也用棍棒教训忤逆自己的子女。 但在不久之前,这一切都慢慢地改变了。人权与法治的观念让社会慢慢理解到,任何人都不能施加暴力于别人身上。因此,主人不能对奴仆施以私 刑,老板不能鞭打员工,男人不能殴打女人,有力气的女人也不能殴打没力气的男人,大人不能殴打小孩,教师不能体罚学生,警察不能刑辱嫌犯,别 人先打你一掌你也不能还以对方一拳。总之,法律规定,除了正当的自我防卫以外,一个人绝对不能对另外一个人施暴。 但例外仍然存在,那就是大多数中国父母依旧认为父母打小孩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管你说破了嘴,他们还是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训。 为了孩子好,他们坚信体罚是“父母的权利与责任”,就算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父母打小孩却是一种“必要之恶”,就像法律规定的各种 刑罚也是一种“必要之恶”一样。在欧美先进国家,不管父母以任何理由体罚小孩,只要被邻居、教师, 或任何其他人发现的话,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首先,社会局负责儿童福利的人员会先隔离父母与小孩,然后依情况的严重性将施暴的父母关进牢里或 强制接受教育,并要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才会把孩子归还给父母。即使在孩子回到父母身边之后,每星期也会有公职人员来家里来拜访,分别约谈小孩与 父母,以确定小孩不再受到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或是精神上的折磨。我相信这类保护儿童福利的故事,中国父母或多或少都有耳闻,略知一 二。但是,中国父母仍然狠下了心,决定有生之年绝对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条防线。为了坚定他们自己的信心,甚至对孩子说,“我感谢你爷爷奶奶当年 也是这样把我带大的,以后你也会感谢我们的。”首先,如果棍棒底下能出孝子的话,那全中国应该个个都是孝子、孝女 了。事实并不然。其次,如果打骂教育有用的话,那么第一次的棍棒应该就足以见效。不幸的是,第一次的棍棒不但没有用,反而令许多父母觉得上次 一定是“下手太轻”了,于是,第二次、第三次的棍棒也就愈来愈重。结果呢?当然还是没有用的。事实上,当大多数的父母愤怒地体罚自己的小孩时 ,他们是在发泄自己的受挫与愤怒的情绪,内心并没有太多的爱心与耐心。只有等他们看到啼哭的孩子时,才会猛然感到心痛与不舍而悔恨交集。更遗 憾的是,当这个挨打的孩子仍然不愿认错或是出言顶撞时,随后而来的辱骂与棍棒往往是加倍的残酷。当这一切周而复始时,敌意与恨意也完全淹没了 亲情之爱。 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