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 |
作者:本社 编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2/9/1 |
ISBN:155066145498 |
定价: 42.00元 |
|
内容推荐
本标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6361--1996《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与GB 16361--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原标准主要依据的国内标准是GB 4792—19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本标准则主要依据现已代替GB4792—1984的新版基本标准GB l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GBZl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原标准主要依据的国际标准是ICRP出版物52《Protection of the Patient inNuclearMedicine,Ann.ICRP l7(4),1987》;本标准则主要依据IAEA安全报告N0.40《ApplyingRa—diation Safety Standards in NuclearMedicine,2005》,以及IAEA安全报告N0.63《Release ofPatients afterRadionuclide Therapy,2009》和IAEA技术报告N0.454((Quality AssuranceforRadioactivity Measurement in Nuclear Medicine,2006》。
——标准名称由《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改为《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
——将原标准第3章~第7章的内容整合、归纳成现标准的第4章和第5章,并有较多补充和修改。
——增加了第6章有关质量控制的要求。
——附录由2个增加到8个,并在各附录中分别给出其相应出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良安、张文艺、焦玲、丁艳秋、何玲、杨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61—199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