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医学图书 > 100md首页 > 医学 > 护理学 图书编号:20301746
 
护理执业风险防范指南.附《护士条例》解读
作者:刘鑫,张宝珠 主编
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7/1
ISBN:9787509119303 定价: 50.00元
        内容推荐

    本书对护理纠纷和护理风险的现状进行了研讨,系统阐述了护理风险的基本理论,从临床各科室的实践出发,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各科室各部门存在或者潜在的护理执业风险,对于各种风险的发生原因、风险表现、处理策略和防范措施进行了讲解。本书既有理论阐述,也有实务介绍,注重案例分析,临床护理工作者、医疗纠纷实务工作者、医疗风险理论及实务研究人员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目录

    上篇 护理执业风险篇

    第1章 护理纠纷与护理事故

    第一节 医疗纠纷概述

    一、纠纷形式的多样性

    二、纠纷发生覆盖面具有广泛性

    三、维权手段的多样性

    四、法律规制的艰难性

    第二节 护理纠纷

    一、护理纠纷的概念

    二、护理纠纷的特点

    第三节 护理事故

    一、护理事故的概念

    二、护理事故的特点

    三、护理事故的构成

    第2章 护理执业法律风险概述

    第一节 护理风险概述

    一、护理风险及相关概念

    二、护理风险特点

    第二节 护理风险管理体系

    一、护理风险管理体系的概念

    二、护理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三、护理风险管理的程序

    第三节 护理风险评估

    一、护理风险管理

    二、护理风险产生的原因

    三、护理风险的正确评估

    第3章 护理执业风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相关法律法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三、卫生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四、卫生部、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制定的技术规范

    第三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护理风险法律制度

    一、依法行医制度

    二、医疗告知制度

    三、减轻医疗事件损害制度

    四、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制度

    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六、证据保全制度

    第4章 护理执业风险规章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概述

    二、护理交接班制度

    第三节 查对制度

    一、概述

    二、医嘱查对制度

    三、临床给药查对制度

    四、输血查对制度

    五、手术查对制度

    第四节 执行医嘱制度

    第五节 抢救制度

    一、概述

    二、抢救制度

    第六节 科室药品、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一、概述

    二、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三、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第七节 护理会诊制度

    一、概述

    二、护理会诊制度

    第八节 病房安全制度

    一、概述

    二、病房安全制度

    三、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第5章 护理执业告知

    第一节 护理告知的概念、特点、分类及意义

    一、护理告知的概念

    二、护理告知的特点

    三、护理告知的分类

    四、护理告知的意义

    第二节 护理告知所涉及的相关学科

    一、护理伦理学

    二、护理心理学……

    下篇护士条例解读篇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上篇护理执业风险篇

    第1章护理纠纷与护理事故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医疗机构的一大难题,成为阻挠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大桎梏。本章主要概述我国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护理纠纷的概念和特点,护理事故的概念、特点及构成要件。

    第一节 医疗纠纷概述

    护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与此相对应,护理纠纷也就成为了医疗纠纷的一部分。随着医疗纠纷矛盾的升级,护理纠纷也有愈演愈烈之势。

    当前的医疗纠纷表现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纠纷形式的多样性

    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产生纠纷的原因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可以是因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传统的医疗纠纷形式;也可以是因医护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方认为医方有服务缺陷而引发的纠纷;还可以是患方对医疗机构某些特殊的医疗行为不满意而产生的纠纷。比如,患方认为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病历,或者医疗机构为其提供的诊断证明潦草,而产生纠纷;或者是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在实施具体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其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而产生的纠纷。

    二、纠纷发生覆盖面具有广泛性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相关各方产生纠纷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没有哪个行业像医疗行业目前的状况这样,有如此广泛的医疗纠纷。从医疗机构的等级上看,无论是顶尖的三甲医院,还是处于基层的乡镇卫生院、街道门诊部、村卫生室,都会面临医疗纠纷;从地处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中央直辖市,到西部边缘落后的省市;从享有国务院政府津贴的院士、专家、教授,到刚毕业的年轻医师、护士,都不能幸免医疗纠纷。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在我国有95%以上的医院都曾经或者正在发生医疗纠纷。而在其他行业中,无论是当前争议较大的教育行业,还是房地产行业、通讯行业,虽然老百姓对他们有意见,也不时发生一些纠纷,但是其纠纷的力度、广度乃至数量,都远远比不上医疗行业的纠纷这样多。这种现象难以用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来解释。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们的医疗制度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发生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