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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试用)》
作者:朱丽萍,华嘉增 主编
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3-1
ISBN:9787811161427 定价:15.60元
     内容简介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过了十年的发展,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本书为“社区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丛书”之一。本主要介绍了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法和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两部分内容。本书可供社区人员及社区管理人员阅读,也可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备的工具书。

     目录

    流程图1 孕产妇系统保健全程示意图

    流程图2 健康教育(社区启动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第一步)

    流程图3 孕前保健服务(计划怀孕前半年)

    流程图4 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孕12周前)

    流程图5 第二、三次产前保健服务

    流程图6 第一次产褥保健服务(社区产后家庭访视)

    流程图7 第二次产褥保健服务(产后健康检查)

    第一部分 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法

    第一章 流程图1《孕产妇系统保健全程示意图》及说明

    第二章 流程图2《健康教育》及说明

    第三章 流程图3《孕前保健服务》及说明

    第四章 流程图4《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及说明

    第五章 流程图5《第二、三次产前保健服务》及说明

    第六章 流程图6《第一次产褥保健服务》及说明

    第七章 流程图7《第二次产褥保健服务》及说明

    第二部分 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适宜技术

    第一章 健康教育

    第一节 健康教育的对象

    第二节 健康教育的内容

    第三节 健康教育的形式

    第二章 孕前保健的适宜技术

    第一节 孕前保健门诊的适宜技术

    第二节 评估分类的依据

    第三节 分类处理

    第四节 孕前营养指导

    第五节 孕前心理保健

    第六节 丈夫参与和家庭社会支持

    第三章 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的适宜技术

    第一节 早孕诊断技术

    第二节 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

    第三节 评估分类的依据

    第四节 分类处理

    第五节 孕早期保健指导

    第六节 孕早期营养指导

    第七节 孕早期心理保健指导

    第八节 丈夫参与和家庭社会支持

    第四章 第二、三次产前保健服务的适宜技术

    第一节 产前保健服务的适宜技术

    第二节 评估分类的依据

    第三节 分类处理

    第四节 孕中、晚期保健指导

    第五节 孕中、晚期营养指导

    第六节 孕中、晚期心理保健指导

    第七节 丈夫参与和家庭社会支持

    第五章 第一次产褥期保健服务的适宜技术.

    第一节 产后访视的适宜技术

    第二节 分类评估的依据

    第三节 分类处理

    第四节 产褥期保健指导

    第五节 产褥期乳母的营养指导

    第六节 产褥期心理保健

    第七节 丈夫参与和社会支持

    第六章 第二次产褥保健服务的适宜技术

    第一节 产后健康检查的适宜技术

    第二节 健康评估和分类处理

    第三节 保健指导

    附件一 孕产妇健康档案

    表1 基本情况表

    表2 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记录表

    表3 初筛分类表

    表4 第二、三次产前保健服务记录表

    表5 产后访视记录表

    表6 产后42天产妇健康检查记录表

    附件二 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三 孕产妇健康管理双向转诊制度

    附件四 双向转诊单

    附件五 社区孕产妇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六 抑郁自评量表和焦虑自评量表

    附件七 健康教育资料一览表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四章 流程图4

    《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及说明

    时间:孕妇需在孕12周前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一次产前保健服务。

    目的:登记建册,将孕妇及早纳入社区的健康管理;进行孕早期保健指导,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对不适宜妊娠者可及早终止妊娠。

    服务内容与方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填写初筛分类表,进行评估分类。询问本人基本情况(年龄、身高、体重、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妇产科病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史、不良因素暴露史(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了解本次妊娠情况(是否有妊娠剧吐、阴道出血,现患或曾患高血压,心、肝、肾病糖尿病等疾病和精神病等);进行心肺听诊、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尿常规、肝肾功能白带),半年内孕前检查过的实验室结果不需重复检查;对梅毒和HIV进行自愿咨询检查;必要时可建议进行心理量表测定、宫颈涂片检查;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意义的告知及对≥35岁者进行羊水染色体检查必要性的宣传。将所有询问信息及检查结果正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附件一)、《社区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上。

    对未发现问题的孕妇,进行孕早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致畸因素和预防疾病,以及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并鼓励丈夫与家庭参与孕产期保健,同时预约孕妇在孕16~20周到社区接受第二次产前保健服务。

    对发现有问题的孕妇,即附件一表3“初筛分类表”中有斜体字标记的项目为阳性者,需转到二、三级医院早孕或产科门诊做进一步诊查,转出后仍需落实随访。

    有问题的孕妇在二、三级医院诊治后,明确有并发症、合并症者留在上级医院进行健康管理;对患心、肝、肾和精神病等不适宜妊娠者做终止妊娠处理;排除疾病或者认为可以继续妊娠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健康管理。

    对在孕早期出现阴道流血或急腹痛或妊娠剧吐的孕妇须急诊转至上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