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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 |
作者:本社 编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7/12/1 |
ISBN:GBZ 190-2007 |
定价: 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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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5.1、6.1、7.1和8.1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可与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及GBZ 97—2002((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吉林大学第二I临床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波、吴镇凤、陈大伟、金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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